我丈夫有外遇,经常把那个女人领来家,我多次回家碰上你个女人,我当面问了那个女人几句,丈夫抡起拳头向我打来。我连家都不能回,住在90岁的老妈亲家。我只能趁丈夫不在家时,把录音机放在家里录下来证据,我请教律师,1,录音机录下的是否可以作为起诉离婚丈夫外遇的证据?2,我怎样做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行使我们妇女的
我已经按判决书上的钱赔偿原告了,现在牵涉到我方有交通保险赔偿。我去法院取原告医药费发票复印件时,原件已经被原告取走,只有复印件和原告的签名在档案里。原告取走发票原件合理吗?法官和原告好像有猫腻。我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我要原件的复印件。
律师: 你好! 我的录音录像材料由于存储介质容量有限,所以进行过转存(从U盘到电脑或光碟),这些音像材料还能否作为证据。仅是转存没有进行过人为编辑。如果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证据时法庭是否要求对内容真实性进行鉴定。
你好律师,我老公经常在外面吃饭,而且很晚回家,他是个公务员,而且和我夫妻生活也很少。有朋友看见他和女人搂搂抱抱,如果拍下他们暧昧的动作(比如牵手之类的),是否可以在财产分割我们共有财产的情况下略占优势呢
各位律师您们好!某上会公司在招股书申报稿关于企业改制的描述中,涉及以各种手法侵吞集体资产。该申报稿共有包括公司高层、监理、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等37人签字。请问这些描述是否可以当作证据证明侵吞集体资产?
各位律师您们好!某上会公司在招股书申报稿关于企业改制的描述中,涉及以各种手法侵吞集体资产。该申报稿共有包括公司高层、监理、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等37人签字。请问这些描述是否可以当作证据证明侵吞集体资产? 村民是否可以以这些证据进行维权?
我目前在职,正在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手上单据有很多,有公司盖章的,有领导签字的,但是这些东西的正本,我认为是公司的财物,所以,我觉得自己拿着好像也是犯法的,那么我又想了个办法,全都排成录像或者是照片,请问这个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