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开发商与报社之间串换房子,用以冲抵楼盘广告款。随后报社为了套现,将房子以串换价的9折对外发售。因价格比市场价低了10%,很有吸引力,所以我在2009年8月以约60万元(串换价约65万元)的价格买下一套。但今年,报社发来通知,称“根据审计决定,要求我补交优惠的那5万元房款,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问题: (1) 当初报社以9折卖房,我是冲着优惠去的。现在房子我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已入住一年多,但(购房3年后)报社出尔反尔,要求补交之前优惠的款项,这样做是否合理? (2) 报社声称的“国有资产流失”,我觉得过错不在我,而在于当初报社是主动以9折优惠发售的,那么,这10%的优惠,我该给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香河买了一套84平米的小两居,3月中旬签的合同,首付20%,之后就没信了,前两天打电话让我们再补交10%,开发商说银行贷款没有下来。问一下这10%的钱我们应该交吗?
我于2009年11月20日购买一套住房.合同己鉴订首付款和贷款都己交清.每月房贷款也按时由银行扣去.本来鉴订2010年9月30曰交房.但开发商却在2010年9月28曰通知我交5万所谓土地补偿金.并说是政府于2009年9月14日出文件要开发商交土地补偿金.请帮我荅复
新开发的小区所有住户面积全部增大4-6平方,开发商要求按房产局实测面积补交房款(合同中约定按房产局实
我买的新房,与开发商签的合同内附有房屋平面图(包括房屋权界线、四面墙、楼梯走道、阳台等部位的边长,都标注在图上),阳台的权界线标在阳台的中心位置。签合同时说阳台面积算使用面积的一半,但合同中没有标明。但等验房时开发商说本地房产局面积核算时阳台面积全部算使用面积。要求我们补交大出的6平方米的面积差额。
个人首套房在农行贷款审核过了的9折的利率,房款时银行要求取消优惠
我在2011年7月份在农行办理了个人首套房贷款,合同和审批通知书是享受基准利率下浮10%,现在银行不放款说要取消优惠恢复到基准利率,银行这样做合法吗,我要求看书面的审批通知书银行还不给。
2009年12月签订的租房合同,当时中间介绍人明确是没有取暖费的,但租房合同上没有明确取暖费,09年及10年的暖气费都由房东支付,但2011年12月03日房东突然要求补全之前两年的取暖费。
我们是湖南的一家餐饮酒楼,2011年11月26日物业公司发来一封公函,说是要收水电费差额,因为物业公司内部查账,查出他们代收水电费的价格跟国家相关的文件有价格出入。现要求我公司补交这一部分的水电费差额。请问我公司需要交这一部分的水电费吗?
我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没把我交社保,我能让他补交或要求赔偿损失吗?
你好: 我2005年毕业后,从安徽六安的农村来苏州打工。在苏州一家汽车服务公司工作,一开始是学徒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在06年和07年公司和我各签了一年期限的合同但是公司都没有给我一份,没有给我交社保。08年3月1日—11年2月28日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在此期限内也没有给我交社保。在11年3月1日---14年2月28日。又和我
婚前支付一多半房款,婚前老人支付一多半房款,婚后共同还另一半房贷,两年后办房产证写两人名字,离婚后怎
婚前老人支付一多半房款,婚后共同还另一半房贷,两年后办房产证写两人名字,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
婚前老人支付一多半房款,婚后共同还另一半房贷,两年后办房产证写两人名字,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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