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西赣州的一名教师(初中),妻子是江西丰城市袁度镇的一名教师(小学),我们饱受两地分居之苦。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将我妻子调到赣州市于都县来工作呢?如果能需要什么手续,去哪些部门办理呢?谢谢 !
高校教师工作调动,原单位不放,档案怎么办已经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不同意,是否可以到新单位上班如果新单位一经录用,而原单位不给档案,医保等保险如何延续
我是一个来自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的一个在职教师,99年汝南师范幼儿专业毕业,毕业后由正阳县教育局安排在一所小学教课至今。在上班以后教育局说我们是以工代干,但是享受干部待遇但是不是干部身份,必须聘干,后来我就聘干了.工资享受正规干部待遇。现在由于家庭的问题要离开正阳到外省去生活,我想请问,像我的这种情况
2006年10月,我丈夫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北京这位教师刘运海。当时由于我丈夫的工作正处于低谷时期,所以很想找个人帮助他办理调动并升迁工作。这个刘老师听说此事,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下来他有能力办好请我们放心好了,并且再次承诺,只要我们拿出10万元的经费,基本上一个月之后就搞定。 事情总是感觉答应的太突然,心里
我是技术课的职业,由于产线员工短缺,公司调我去产线工作,我不愿意去,说叫我自己辞职,要不就调我回人力资源部,要是调回人力资源部,换个工作岗位,我还是不愿意去,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经济损失!
刑律师,您好。 我是2006年进入现在所在的公司,东莞联泰制衣有限公司,08年续签了5年的合同期,劳动合同上的公司名称是东莞联泰制衣有限公司。现在我所在的部门(实际上相当于公司一子公司,在公司内部称为宏泰,所有人事、财务、业务、船务等都是独立的)大部分业务转去菲律宾,业务跟单人员有余,我们这边的人事部要求
本人原在厂内开叉车,后因原因不明,要求调离包装车间工作,合同中没有说明厂部可以随便调动本人工作,现在厂部说明,如果本人不愿继续工作,就作为自动离场处理,这符合劳动法吗?作为劳动者该怎么处理?(合同期签订为3年)
2008年8月份我进入广州一家民营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并且签定三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7月份因为公司业务拓展本人同意调回东莞负责公司投资的一家企业,并且工作调拨单上注明了我由原来单到调到什么单位,因为该企业还在筹建过程业务比较少,因此先注地在其他下属的企业办公,并且协助下属企业做好其他工作,2011年10月份因广州那
我在这个公司工作4年,是管理人员,现在经常把我们调到其他部门现场做操作工, 一个月20天能有10天在那边,我想问一下,这样随便把我们调到另外一个部门干跟 我们工作无关的工作,是否属于违反劳动法? 要是违反劳动法的话,具体哪一条法律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