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农村建筑平房的承包中,因中午饮酒(约4两白酒),导致下午施工时不慎从高度约3米处摔落死亡。 施工之前承包人曾禁止过工人饮酒 请问,在这个事故中,王某应该承担几成责任呢?
我想咨询一下农村“五荒地”的承包条件和年限?承包人有什么限制吗?政府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承包,如果可以承包合同怎样才更有法律效益,土地是否可以用于建设房屋,土地以前的承包期限并未到期,是否可以经过协商提前结束租期,
寻求一个法律援助,2005年这么一块地应该到期分给没地的村民,村干部不愿意分,地一直荒着,到2006年被应该分地的村民私自分掉了,请问这样的地能从村民手里承包吗?,能的话怎么签合同?能不能用自己的口粮田兑换,需要那些合同
我爷爷二十多年前承包了一块土地,我爷爷与我爸分家的时候当做财产分给了我爸爸。其后的二十多年也都是由我爸爸打理,现在土地上的银杏树价值百万左右,我爷爷现在又打算说把土地连同上面种植了二十多年的银杏树全部交出来,重新与另外两个叔叔分配(他们也都已分家二十多年)请问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这么做?这属不属于我家
承包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上说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这种土地是否包含农民正在使用的土地?我们村的土地分为村集体内部的预留地,是可以承包的,但是不知道分给农民种植的土地个人能不能再村民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承包,有何法律依据没?
我们家之前租了一块地,就要到期了,请问一下,到期前我们跟村委会更改合同时间,直接延长合同期,可以吗?违法吗? 这样承包的续租是只要村委会盖章确认就可以,还是需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啊? 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
1: 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所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是否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取得? 2: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所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应该如何分 配?不具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拥有该补偿费分配权? 3:以土地流转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4:建设农村集
7年前我在我们村租用了村支部的五间房屋开起了商店,合同中规定合同期限为20年,租金为每年1900元,如果出租方毁约则需要向承租方退回一年的房租,房屋后期的建设资金由双方协商处理。现在村支部毁约,要求把这五间房退出来,搬到另外一处三间的房屋中,租金按三间房的价格算,即1140元。请问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不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