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吗? 借亲戚(同一个集体)的宅基地建的房子,当时没有写任何的书面协议,如果亲戚说这房子是他的,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是他就是这所房子的所有人呢?
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
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它的经营使用权能参照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流转吗?流转怎样履行手续?产生纠纷怎样维权?有关《法律》、《法规》在哪里
以下材料是原告写给村委会进行调解的诉求,帮忙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 原告是否可以无效合同(协议),将被告告上法院侵占其1/13的房屋财产?为什么? 2. 原告是否可以《合同法》为依据,将被告告上法院违约侵占其2尺土地的使用权?为什么? 3. 原告写给村委会的这份调解诉求,假如村委会置若罔闻,原告是否可以村委
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房屋建筑面积是129.1,套内建筑面积是109.59,为什么土地使用权面积是6.75平方米?
内黄县法院执行村集体企业40间厂房,不带土地使用权,已流拍了,要抵债给我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要我们坼房,咋办?该厂于1986年建厂时以每亩1500元将土地交企业使用,法院提取到合同规定,“40亩土地作价60000元,只参加利润分红,不付利息”。我要求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法官说,不能执行集体土地。请给予帮助为感!
原本属于村里的集体土地转租给了村外的一个厂,租金分配给了农民,四五年后,该厂居然在农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办理了集体土地证,若拆迁的话土地补偿就属于那个厂而不属于这个集体的农民,村委的做法有什么不合理之处?农民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办理土地证得厂并没有给集体组织一分钱,只是村长串通一气搞到了证,村长要付什么
一九八五年因松花江水泛滥,原乡政府以松花江水泛滥为由让我们全村搬走,我们不搬,乡政府强行将我们村的土地管理使用,给我们村只留下465亩土地,强行管理使用了我村3192.6亩土地,我们多次找过历届政府领导,时至今日没有归还,我们村虽然搬迁几户村民,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仍属于我们村所有,我们如何能要回自己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