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他帮别人伪造工作证,然后让他们自己拿着伪造来的工作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去办信用卡 信用卡申请单都是他们自己填的 字也是自己写的 然后卡批了 给我这个朋友百分之10的费用 请问这样犯法吗? 犯什么样的法 如果对方不还款 和我这个朋友有关系吗? 谢谢了
所有和银行打交道的东西 全是办卡人自己弄的
2008.4月份把卡借给一朋友,他说用来周转三个月,七月份还我。当时他的人品还是比较信任的,想着借的时间也不长就借给他了。后来他用信用卡套现,但是每个月都正常还款。直到今年他把卡套空了后一直不还钱,连最低还款也不还。我找他还钱,他就说等他做生意的钱一到马上还,可是这样反反复复一直到现在者9月份了没还过一分
我是帮别人垫还信用卡的钱存进去后卡主把卡挂失让我损失了三千元我掌握他的其它银行卡信息帮其挂失补发到我处,我提取其中的三千元钱想问这个做犯法吗要负多大的责任
刚刚清远市法院电话来说我要出庭,说是下午三点,但是本人在佛山,基本不去清远的。他说我在建设银行开了信用卡,5月28日透支了8000块。但是奇怪的是我没有在建设银行办理过任何信用卡,且我身份证一直都在身上从未丢失。别人可以这样盗用我的姓名和身份开信用卡吗?请问各位大状我应该如何处理,如何解决。谢谢
我于2007年大概5月份在平安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工作,期间有交通银行跑信用卡的业务员到公司去跑业务,然后我们很多人一起办理交通银行的信用卡,6月份我就离职了,然后到了吉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工作,11月份申请调到了临沂办事处,大概是08年下半年接到了济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说是我的信用卡在上半年透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