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30户人家在2009年分别向村委会购买宅基地一块,地价为20万元,当时村里给我们开了收据,上面盖了村委会的财务章,说手续过段时间给我们一起办,因为我们这儿很多村里都是这样,居民把钱交给村里,村里统一帮办手续,村里是以化解村积债务为由卖地,国土局默认了村里的做法,最早造房的人家都是由国土局、规划局放样的,到2010年8月上面查处此事,说我们是非法买卖,要我们交80万才帮我们办手续,我们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农村的,我父亲是倒插门,后离异,母亲再嫁。现在家里的宅基地,以及村里的集资房(村证房)都是我母亲的名字。 考虑到再婚家庭的财产分配问题,现在想将宅基地和集资房的名字都改成我的或我孩子的,该如何操作呢? 如果不变更,若母亲先去世,继父是否有权和我分这部分财产? 谢谢!
我伯父是某局的退休干部,2003年他向我父亲索要宅基地,我父亲不给,他便邀来许多亲戚、朋友又是劝说、又是恐吓。没办法,我父亲只得跟他到镇政府办理了过户手续。自从办完手续后,他们便要求我们拆房子,我们家实在是经济困难,拆后盖不起,所以他们一直到我家去闹,直到现在。我想询问一下,他是城镇户口,那他的《土地使
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父亲造的一套私房想转给大儿子。两个人子都是农转非户口,小儿子在镇保户口为农转非前在村里批得一块地自造洋房,现在想让父亲把他的那套老房赠与给大儿子,如果就写份赠与书不去公证过户有法律效应吗?因为房子是老人的,他们有支配权。再则,现在私房也好像不能过户了。
我家在农村,由于几家邻居外迁,申请的宅基地没有盖房,我将此三家宅基地购买,用于种田,现在有人要购买这些宅基地,我能在不经村委会的同意下将其出卖吗,是否违法?
求解答:我朋友陆某于2008年离婚,14岁的儿子给前妻扶养,陆某每月交纳300元扶养费(已一次给前妻6万元)。今年因政府工程建设需要征收陆某的土地,并安置给陆某一块宅基地,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为陆某。由于陆某身患疾病,急需用钱,想将该宅基地进行转让,但前妻以儿子监护人的名义,阻止将该宅基地转让,认为该
我了解到宅基地转让要在本集体组织成员内部之间转让,那么本集体组织成员是什么概念,比如我的户口在村里的,可是我是非农户口,那是否属于本集体组织成员呢,是否可以买宅基地呢?
我那里是景区,我当时有个宅基地,而他是外地人。想在我那里开农家乐。我老公把宅基地转让给他。而且他已经把房产证都给办了。我能要回来吗?我们一家人都没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