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月十三日我在马王堆菜市场转了一个门面,当时付给双方十二万二转让费,当时对方是说可以过户到我名下的,如今却无法过到户,对方又不肯退钱,请问我有怎样才可以追回我的损失呢
如何收回已产生转让费的门面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将自已的门面于3年前租给了现在的乙方,每年续签一次。在此期间乙方对本门面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发生了一定费用,现在合同快到期了,本人要收回门面不再续租,可乙方提出转让费的事情来了,记得第一年起租时,现乙方收购了前乙方滞销服装,经查当时出租时租房
09年,我与黄某、周某、覃某、4人一起合开服装店。因经营不行,在2010年5月关店,之后7月份,我们在次开店,而这次开店我本人自己拿出了3万元资金交了房租,当时4人都说有了钱会给回,当时没有收据,之后经营失败在2011年5月将门面转让给了别人,转让费3万元。如今我想要回3万元现金,可是周某、覃某、不同意同时在没有告诉
我在县城商业街从以前租房者那里花了4万元转的一间商铺,并签订了门面转让合同。现在开发商准备拆除重建,那么我的转让费是否能够要回?我该找谁要?
我有一个门面,于2011年8月租给杨,租期两年,租金一万五,合同写了如需转让需征得我的同意,否则有权收回门面。 在9月时杨把门面转给了姚,收了一万五,私下还收了了所谓的货物损失钱,具体我不知道; 10月时姚把门面转给了周,收了两万。当时姚给我打电话说收的是两万,里面包括了装修的钱,我就同意了。 后来我才知道
我有一个门面,于2011年8月租给杨,租期两年,租金一万五,合同写了如需转让需征得我的同意,否则有权收回门面。 在9月时杨把门面转给了姚,收了一万五,私下还收了了所谓的货物损失钱,具体我不知道; 10月时姚把门面转给了周,收了两万。当时姚给我打电话说收的是两万,里面包括了装修的钱,我就同意了。 后来我才知道
狠心房东想收回门面,想涨房租费,甚至想收转让费提成,我该如何应对?
我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是5年(铺面房),当时房租是一年一交,每年1万6千房租,每年递增5%的租金,(合同里已明确),现在只用了2年多,现在我要转让门面。但房东要限我十天之内转让出去,不然就收回门面,要不就要按每年2万6千的租金再交租金(一下涨了一万)。现在又不敢跟房东闹疆,如果他进一步为难我,对我转让相当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