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婆在2月25日17:50在下班买完菜回家的路上和对面的电瓶车相撞,当时我老婆的车刚从菜场出来拐上街道的路上,加之电瓶车电已接近用完,所以速度不快,迎面而来的车速度很快。我老婆右脸颊被撞出4厘米长的一道口子,深及颧骨。内部肌肉损伤较重。当时我老婆即报警。警察来后送我老婆和对方去医院,我老婆做了手术缝合伤口后又去了常熟第一人民医院做了CT,骨头没有异常。但医生建议我们在24小时内做整形缝合,否则脸就毁容了,26日第一人民医院整形科无人值班(星期天)。我们对常熟医院不熟,由出租车带我们去了瑞丽医院。得知肌肉损伤严重。原本半个小时的手术做了将近3个小时。这两天手术医药话费近五千,后续还要用药,费用未知。这两天对方没有跟我们一起。27日上午双方去交警中队做笔录。责任认定对方负主责,我老婆次责。在此之前的治疗过程中我们咨询医生,在做完缝合手术后,因为肌肉损伤严重,康复后伤口处凹凸不平的概率很大,注射脂肪的费用最少在一万以上。念及对方是云南人,打工不容易,我们据此向对方索要15000元赔偿。对方只愿意给3000元。警察中午休息,让我们先回,下午再去协商。下午打对方电话不接。警察联系对方第二天上午9点去交警中队协商。第二天对方关机,下午再打电话对方停机。请问我们下面该怎么办?15000的纯医药费费的索赔多吗?类似案件索赔一般在多少?谢谢律师。我老婆和对方都用电瓶车,老婆的小,对方的大,与电摩相似。因在街上,路人摊位较多。我老婆因避让被对方撞到反方向车道。
一晚,甲方在下班途中以非机动车由机动车道进入非机动车道,在人行道上由路西向路东行驶,但在进入非机动车道后,与乙方一辆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相撞,乙方轻微擦伤,但甲方四根肋骨骨折,锁骨严重断裂,在医院治疗。目前非机动车已被交巡警大队扣押,双方还未进行协商,请问如何判定双方责任?怎样才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在小区里,早上我骑电瓶车从我家楼下由南向东拐弯时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电瓶车相撞,两车皆有损坏,人都没有伤,对方打了110,声称电瓶车不要了(对方电瓶车很旧,因撞不能行驶,不肯修理)我想问一下交警会如何处理?我要承担多少责任?如赔付我要赔多少
一晚上8点左右我在大路中间线右边开电瓶车与另一个人左边开的我们不知道怎么就相撞了(他还带了一个人在车上,六七十左右的他们是夫妻)事后我的腿被车压倒人躺在地上,他们就一个腿划伤流了血,当时我就向他们叫了声帮帮忙,他们只看了我一眼没理我,不久后有人发现我被抬起,事后我们各自去了医院并没有报警处理此事,在医
同方向两辆电瓶车一前一后行进,前面一辆电瓶车没有打转向灯,也没有向后看示意,紧急左转弯,后一辆电瓶车与其相撞,致使后一辆车的骑车者摔倒骨折。这种情况下,请问如何判定双方责任? 谁付主要责任?后者产生的医药费等应该如何处理?
我想咨询的是电瓶车与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如下: 在晚上大概7.30左右,我妈妈开着电瓶车开在没有红绿灯的一个偏远小路上,因灯光较暗,在发现前面有自行车前距离已经很近,而骑车者也很慌张没有靠边停车,就这样俩车相撞了。当我妈妈爬起来的时候,那个骑车者说脚痛,我妈妈马上将她送入医院,并交付医疗费3000元。本检察出
同方向两辆电瓶车一前一后行进,前面一辆电瓶车骑得非常的慢,行进路口时也没见其有要转弯的迹象,后一辆电瓶车的家就是路口左前一百米处,后车见前车没转弯的迹象就从左边超车,行至前车旁边的时候,前车突然紧急左转弯,后车反应不急,双方的连人带车都摔倒在地(左边倒),事后,由于后车人年轻,车和人都没什么大的问题
我在卸土头时被别人已卸的硝化棉烧伤,造成脸脖子后背手下肢手掌脚下肢后侧烧伤,医生说二度有40%,三度有20%。现如何向对方索赔。
当天下午,捅刀人的妻子在米店买米,遇到当事人,当事人比划说她,家中有稻米还要去买米。晚上,捅刀人下班回家,见妻子没做饭,问其缘由。捅刀人知道后,前去当事人经常去的戏院找当事人。两人碰上后,起了争执打起来,捅刀人打不过当事人,就拿出刀捅了当事人一刀,就跑了。至今当事人仍在医院。当事人是一名聋哑人,现已
在2月8日17时30分左右,在余姚泗门329复线的红绿灯处,我老公驾着轻型小货车,与两个年龄为55岁的夫妻驾着一辆电瓶车相撞,男的当场死亡,女的病情已经好转,还不能确认结果,责任区分应该是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