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1963年在丰台区买了几间农民房,当时买卖双方写了协议并有中间人证明,都在协议上签名并按了手印。如今当事人都已故去,请问律师:现在我如何办理房产手续?因为现在迁户口、买限价房等都要房本,我不知如何办,请帮帮我。
根据国家土地法,国有土地可以有偿转让,为什么北京市房屋拆迁只补偿房屋不补偿城镇宅基地。与宪法,国家土地法,物业法,相矛盾。
我们一家祖孙3代(目前只有母亲,我,儿子的户口在这里,父亲和爱人的户口,因住房面积不足人均15㎡,不予迁入)住在60对平米的房子里,现在房子拆了,按政策,我们应该享受人均15平米,也就是75平米的政策,我们现在安置选房,我选了100平米的房子,但是地区差,比我被拆的房子要相少700多元一平米,请问这个人均15平米的
农场危房改造工程,我居民点整体搬迁,回迁楼在农场场部,新楼盖好后按市场价格卖给我们,而我们现有平房所给的补偿价格,只是新楼价格的四分之一,危房改造工程国家有补贴款吗?总局财政有补贴老百姓的补偿款吗?一比四的补偿金额和回迁楼价格合理吗?垦区危房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悬殊的差价,我们搬不起楼,也住不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