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下,我家的房子是属于衡南县房产局的房子,一直都是承租式,2月份收到一份通知书,告知所有楼层的租客都必须购买这所房子,如不购买,就要将房子拍卖,这老房子实际面积只有21平方,建筑面积为33平方,购买还需要按照他们评估的价格购买,2000多元一平方,有低保才可以按照753元的价格购买,如果我们不购买,房子就会可以拍卖吗?拍卖之后我们是不是需要搬离,我们承租这个房子已经20多年了,是否有什么赔偿?
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同住人(儿子儿媳)若无第二处住房要求房管所过户能否顺理成章?需不需要己出嫁姐姐们的签字同意(不同户籍,不同住)?如果不顺利的话,起诉哪个部门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房承租人的子女如何要求继续承租?其他子女对此房有何权利?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房承租人的子女如何要求继续承租?其他子女对此房有何权利? 我姥爷单位原来分了一间公房,当时说好归我家,一直都是我和父母居住,房租也一直是我们交的,现在姥爷去世了,舅舅和姨妈都反悔不承认了,他们除了分了财产和姥爷的私房现在又要求平分这间公房要把房子卖掉分钱。请问他们有权利这样做
我们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国家把我们单位列为国有企业改制对像。前段时间企业领导和我们说国家要进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已提交到政府部门。原方案是企业领导想内部认购股份,把企业从国有资产变成股份有限公司,从领导变成老板。这样领导可以出很少的钱就可以做老板了。而国资办要求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国有资产。可是公开招标
离婚房产所有权,婚后购买双方只有一套房,开庭是否可以主张共同使用该房屋而(不进行房子价值竞价或评估)
离婚房产所有权,双方均主张房子所有权,原告和被告在举证期限内双方均没有对房子提出申请法院评估房产,现值双方都无法承担。那么在开庭时,被告一方可否再主张对房子所有权进行实物分割等于两人共同拥有产权共同居住使用,是否受举证期限影响?
集体企业破产,将近退休年龄职工要求有关部门将其资产拍卖补交养老保险,现有关部门答复是要求所有职工签名
集体企业破产,将近退休年龄职工要求有关部门将其资产拍卖补交养老保险,现有关部门答复是要求所有职工签名,总职工人数为54人,由于各种原因现只签48人,是否可以?
法院拍卖得出可以购买吗? 够买法院卖的车是否合法?是否会违反法律要求?车便宜会有好车吗?
法院拍卖得出可以购买吗? 够买法院卖的车是否合法?是否会违反法律要求?车便宜会有好车吗?
王律师您好: 我父亲的情况与您的这一成功案例相近,渴望分享这一案例的判决书,不知能网站上能否找到?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