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三狗,1955年生,系洪洞县赵城镇新庄村人,由于2009年在洪洞县人民法院因借款纠纷一案,判决不合理,因此只能通过媒体引起大家和媒体的关注,希望大家帮忙出谋划策,还给本人一个公道,杨某不甚感激。现将事情原由表明如下: 我是一名经营大车搞运输为生的普通农民,由于经常在我村的村名叫杨甲龙夫妇开的加油站经常
我出租房屋经过了某中介,现在合同快到期了,租住方要去上海,通知我房屋不续租了,水电费,房屋内物品损坏的维修费等用押金偿还,我到中介讨要押金,中介拒绝给我,借口说没接到出租者的通知,说如果出租者回来讨要怎么办。 我对中介说是出租者让我拿的,把出租者发来的短消息给他看,但中介还是拒绝。最后争吵起来还说我
我邻居一女的我们合伙做生意,赔了,现在他家人说那个女的投资的钱是女的借人家钱,非逼着我把钱给他拿出来,我不拿,你借钱我不知道,你钱也没给我,投资我也投了,赔都赔了,你也无权问我要钱,我这样一说,他家人说我和女的有不正当关系,是我拐她女儿了,我骗他了,然后找了一帮人打我一顿,逼着我给他写欠条,我不写,
我们夫妻前段时间买了一辆私家二手车,价钱是3.3万,不带保险,保险我们自己买的,结果我们把保险买了后,这辆车也值不上三万,我们就觉得买得很亏,当时我们先付了2.1万元,开了一个月了,还有部分余款没有付清,结果卖主以慌成用车将车开走后扣押,现在我们不知道给如何解决
2011年11月20日11点左右,本人骑摩托车挂到一老人,交警平台和保险公司出现场;当事人把老人送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并通知受害人家属,到院后医院检查为股骨粗陇骨折,由于本医院没有骨科,于13点左右转至红星分院,进行治疗,次日主治医生说做手术风险大,要转至重庆,并告知本人,要筹四万元,由于当事人是单身,亲身父亲在五岁时去世;
我开了个饭店,有一天我开车送朋友回家(不是很熟的朋友,只是他经常上我这吃饭)送到半路他说有事我就把他放下来了,放下后我就回家了,谁知第二天警察找我说我那个朋友把人打了,还扣押了我的车辆,扣了20天了,请问我我触犯了什么法律,我该怎么办
因本人长期在外打工,村委会没经过本人的同意,就将土地与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可本人手上什么手续都没有,我向当地村委会协商过好几回,想要回自己的土地,可当地村委会不管,让我自行想办法,我想问我的土地还能要的回来吗??手机号为15835537956请与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