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立下遗嘱,指定一间店面由儿子继承,同时提出要求,儿子在有生之年的继承期间,不能将店面出售。请问:如果儿子违背父亲的遗嘱,将店面出售,这种出售行为合法吗?买卖交易成立吗?谢谢
父母死后留有四子二女,但是均未留下遗嘱,其中生前一直由三儿子承担主要抚养权,即照顾衣食住行,大儿子及大女儿由于家境比较富裕,所以给钱父母,但父母也是将所得的钱交大儿子保管,现在父母走后,留下这些钱,和一间祖屋和土地,大儿子现在说他要做主把钱拿走还要平分土地,我个人觉得很不合理,但是我不知道理在哪里,
父亲与继母婚后有一处房产,是跟继母结婚后购买的父亲的单位房,购房款是我父亲付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如今父亲年事已高,想现在过户给我行不行?或想把房产立遗嘱给我。请问这种情况父亲房产是跟继母共有的还是我父亲的,是否可以立公证遗嘱给我?另结婚前继母有一女入户到我们家,我还有一亲姐,请问此房产父亲可以以
我姥姥于2012年2月初去世,生前立好的遗嘱为将三居室的房子留给我妈一间、三姨两间,但因为文化有限并没有明确写明是哪一间。我姥姥在家瘫痪10年,但都是我妈来照顾的,我们是单亲家庭,姥姥的药费等等都是我妈出。三姨和我们住在一起,基本不照看姥姥,付出的汗水不及我妈万分之一(毫不夸张!)。请问我们现在这种情况,
我和先生是没注册的,我们有一对孩子,如他现在和别的女人注册了,还有一个孩子,如先生立了遗嘱是给我和孩子比较多,请问我们还能拿这遗嘱吗?那位注册的女人能否反对这遗嘱吗?
您好! 我妈妈刚遇交通意外身故,没有遗嘱,想请问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分配问题。 我妈与黑叔再婚11年了,现在我妈意外身故,现在黑叔说:他们生活这么多年,没有任何积蓄,反而欠了6万元债务,此债务没有任何凭证,提出让我分担。此事之前我从未听我妈生前提到过。 同时,黑叔家的平房被占地,分配了4个2居及10万现金,说
我家有兄弟姐妹四人,大家都远在外地成家和工作,一年难得回家一次,父亲写下遗嘱,表示要将现有的一套住房在他过世后由我全部继承,他所写的遗嘱有他本人签字,并注明当时写遗嘱的日期,但是一直没有去公证(我之所以没有在他生前去进行公证,是考虑到在父亲还健在的时候去办理这些事情总觉得不太合适),我想问的是:
由立遗嘱人的外甥代写的遗嘱,代写人和证明人都签字了(外甥和外甥女婿)立遗嘱人也签字了,请问继承人两个女儿女婿用不用签字?此遗嘱由大女儿代立遗嘱人去公证处公证可不可以?不公证此遗嘱有没有效? 请问两个女儿其中一方不参加老人立遗嘱时开的家庭会议,遗嘱还生不生效?
请教立遗嘱时,父母和2个孩子都在场,另找两名亲戚做为立遗嘱的公证人,都在遗嘱上签名确认,但没有拿到公证处公证,这个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另外问下 如果不是立遗嘱,而是写房产赠与,有什么区别吗?
我有三个子女,有两处公有住房,一个已经过户到大儿子名下,另一处由小儿子居住,没有更名,我想在百年之后把他给小儿子,现在不更名,应如何立遗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