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人诊所看病,病情反而严重,后开查明,该诊所被行政部门处罚过两次,加我这次举报都三次了,行医人未取得任何行医资格,他的治疗是正骨,注射,服药。我可否追究他刑事责任
本人小孩四岁在该县个药店拿处方到药店打针,75毫克的阿昔韦洛被他们拿了1500毫克打了DID注射,当时孩子就呕吐,发烧,肚子疼,脸色蜡黄,去了两家医院检查暂时没大问题,但是医生说以后影响不可预测,我们担心的一个月都没睡好后来了解到该药店是本县以前的卫生局老局长所开,上报卫生局后不管事,仅仅说去查处,现在诊所
因卫生局行政不作为,我向该卫生局的辖区基层法院起诉卫生局,本人理由充分,证据确凿;但法院就是不予受理,并且也不出具书面不受理的通知,导致我无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或上诉。请问我将如何进行下一步?
个体医生非法行医错用药物造成患者损害后,伪造病历篡改处方进行虚假鉴定,鉴定方以未做尸检为由作出结果:医方违规行为难以分析,不够成医疗事故,医方错用药物与患者死亡无因果关系.法院未依法质证审查,依照此鉴定判医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医疗过错责任.申诉后法院不愿再审,我何以维权?
时间:年初九(1月31号)晚上8时许。 地点:广东省 雷州市 雷南大道国土局附近何华莱的私人无牌照非法诊所。 受害人:(张女士,40岁) 当事人:何华莱医生(男,白沙镇渔村人,现雷州市松竹镇卫生院职工),雷州市卫生局。 经过:张女士在1月31号晚饭后因喉咙有点咳嗽,便在家附近何华莱的私人诊所看病。因医生的用药
你好,我是一名药店经营者,1.10日左右,某病人到我们店来讲自己的儿子得了皮肤病,要求给看看,我们也就给病人开了付中药,吃了三副以后又来了,说是好多了,因为是腊月也未给病人在详细看,就在原来的药方上略改了几味药,挨着过年,也再未联系.2.6这位买药的人跟我们讲他的儿子要去外地,要求带几副,就按后来的方抓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