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我以8万元从某单位朋友那里买了一个购房指标(其中:指标转让费为3万元,首付的房款5万),转让时有男方的父母及男方单位的一位领导(转让协议中的见证人)在场,后来我又往男方的购房帐户里陆续补付了2次购房款,每次5万元,也就是说我已累计支付18万元。房子至今仍在建设中,具体是哪套房子要等交房后单位统一抽签才能确定,也没有办理产权手续。现在该男子夫妻双方因为离婚纠纷,女方提出来该房子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转让协议上没在她的签字为由,说该合同是无效的,要求我退出,请问我该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我父母的共同财产,我爸瞒着我妈,就与别人签下了房产开发协议,此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效力,该如何维护我妈的权益? 我有维权的权力吗?
我购买了一套单位的集资建房,因为房子还没交房,所以在购买时和卖家签订了福利房购买协议。购买该房的所有房款都是从我账户上打入卖方厂里的账户的,只有过户费是直接给的卖家现金。现在所有的购房合同和转账凭证都在我手里。现在卖家说协议无效,该房不能买卖?当初他给我说的是可以交易的。我想咨询下,这种协议是否具有
我父母因感情不合早已分居,但至今未曾办理任何离婚手续,如今我父亲乡下有房,此房是在父母婚后起建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开发商要征收修建城中村改造,我和母亲事先在项目办诉述我们家庭情况,要求有什么赔偿会议等事关财产共有人的利益时需通知我们到现场了解情况。但是一直到房子被打上拆迁编号时,我母亲都不知道拆
夫妻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女方申领了住房补贴,男方在其城市是否还有全额集资建房资格?
如果有必要,我可以为这事聘请律师。事情是这样,男方在广西桂林市工作,在工作期间参与了全额集资建房,但还没有得到房子。女方接着参加工作,其所在城市可以给予住房补贴。女方决定申请住房补贴,女方单位的房管部门负责人的说法是:男方必须退掉集资房,女方才可以申请到住房补贴。男不得不做出选择,按其说法退了集资房
单位集资建房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转让给本单位同事签订转让协议但未公正是否有效
我在单位集资建房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现想转让给同事,签订了转让协议后,但公证处说不能公证,那请问我们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夫妻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私下签订的有关财产放弃的问题是否有效? 我和我对象结婚后,我的父母送给我一套厂房,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现在想要求我对象放弃对这个厂子的所有权,我对象也同意放弃,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私下签订协议是否有效?是不是一定要去公正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