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驻马店的朋友,我们那里在试点搞新农村,新农村把我们家的可耕地占完了,村里每母赔偿28200块钱。新房子800/平块钱个人拿钱买。而且旧房子一分也不赔偿。占地给的赔偿跟本不够买房子的。 我想问一下律师们,新农村占地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没有地种了我们是不是不务正业,以后的生产生活怎么办。这些问题是哪个部门管的,我们怎么才能得到应得的赔偿。
家里搞新农村建设当然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家里的小房子全部在拆掉,赔偿只有38一平方米,这对于老百姓来说不不够建房钱,我就是想请问一下这样赔偿到底合不合法?
我家的房屋在新农村规划区内,就是房屋要全部搬迁,地基也要给占用,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政府该咱样补赏拆迁户,谢谢!
最近村里说要把村里的房子拆了,应该是新农村建设,但是不明不白的就拆了么?有没有什么补贴标准,我在村里有处老宅子,在邻村的路边新盖了几间门面房,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新房没有办到房权证。是不是有新房的把老房拆了就不给分新的房产了?但是我新房还没有房权证是不是能办理出来房产证?房子都是自己的血汗,不能因为人家
死者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里做生意超过了3年,因家里城市较近故一直在农村居住,想问这种赔偿标准是按照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