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学教师(正式工),于09年初身患重病,于是2月就开始请了病假去外地疗养,然后续假到6月。由于病情很不稳定,没能在去年9月按时上班,又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继续续假,于是就造成了旷工一学期的后果。现在我的病已好,准备在2010年3月继续上班,但我的工资被扣了8个月,我想请教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工资应该怎么给,以及我的职位会不会因为旷工被撤销?
本人:辽宁省盖州市归州镇退休教师,59年参加工作,88年得到高级教师职称,96年退休。现在的工资只有1600元。距在职教师相差1000多元?我们的工资到底应该是多少钱?
由于我想更换工作,于是我向公司的人事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他说 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申请,所以要求我再做一个月。但是他还是签 了字,只不过加了一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我咨询的是:我11月1 号提出离职,和人事部经理商讨无果的情况下,我强行离职,离开了 公司。他要挟我:无故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
外聘教师按课节算工资,应怎样扣税? 我是退休教师,到某校应聘,工资在800元以上部分扣了20%,有根据吗?合理吗?
⑴我在苏州一台企公司5.19号提出离职,要求交接1个月到6.19号结束。但是我只能做到5月底。但是公司方面不肯,所以填离职单的时候还是填的6.19。后来招的新人过来我手把手交接了两天。6.1日我就没去上班,可是现在公司说要算我旷工。把我5月份的工资全扣了。这样合理吗? ⑵还是这家公司,我进公司的时候只签了劳动合同,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