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前买了一套房子,写了母亲的名字。我是独生子。现在父亲已经去世,在父亲去世后,本人结婚了,现在想把这套房子过给我个人所有,想咨询一下: 1、是否办理一半继承一半赠与公证?那么继承的部分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2、能否办理全部赠与公证,这样就属于我个人所有了? 感谢
去年我的母亲去世了,当时和我一人说过房子要留给她的外孙,母亲总共有3个子女,我们都按母亲要求放弃继承权将房产转于外甥名下,请问这种情况是应该去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后再去房管所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可以直接去房管所更改?或者我们兄妹三人各写一份赠与申请书即可?
我岳父岳母现都已经过世,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属,但在岳母名下有套房产,岳父、岳母膝下共有5个子女(1长子、四女),在岳父岳母过世后,5子女商量想以都放弃继承权的形式,将房子赠与长子的两个孩子,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是不是需要先公证继承,然后再去办理赠与。(主要是想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办理公证继承该如何操作,
本人父亲己过世两年,母亲健在,母亲名下有一栋三层半楼房,共有人为父亲,现想过户到我名下怎样才能节约手续费
我父亲于1995年去世,后来单位房改1998年办的房产证在母亲名下。现在母亲改嫁,请教此房的继承顺序?是子女全部继承,还是要与继父平分?母亲对此房有没有全部的分配权?
我的家庭是离异重组家庭,大约在25年前我父亲带着我又重新组建了家庭,家庭成员如下:我父亲、我、我继母、我继母的养女。对于我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他们有各自的心思不愿意挑明,我父亲愿意把房产留给我,我继母愿意留给我妹妹。如父亲早逝财产还有我的么?能有我多少?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继承的问题,户主过世,留有一处房产,因没有遗嘱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继承的问题,户主过世,留有一处房产,因没有遗嘱,所以其子女想将房产先公证到一人名下,因有不同意见,所拖至今。可是有一子女住于房内七年有余,她本人房产出租收取租金,现她将房装修,并将其他子女的东西,私自处理。请问这处房产还属于遗产吗?请问她这样做是否触犯了其他子女的继承权?请问
家里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是外公的名字,是之前我老姨过户给外公的,但是现在老人去世了,老姨想把名字再改回她的名字,老人有两个女儿,我母亲和我老姨,请问我母亲是否有这套房产的继承权?另外我老姨在外多年,一直是我母亲在赡养老人,我老姨没有给家里尽过孝,如今想回来把她过户给姥爷的房产再要回去,那我母亲是否有
家里有两套房产,都没有房产证,只有单位自有住宅租赁证和一个绿色的房屋准住通知单,现在如果去法院申请遗产分割,法院会受理吗?
现在农村搞房子登记,建档,为确权准备。爷爷留下2间房子,由本家亲戚居住,管理。按照顺序继承应该是姑姑继承房子,(姑姑现在有80岁),姑姑意愿把这2间房子给我们这辈里其中一人,需要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请问:1. 姑姑直接委托侄子去办理房子登记,登记在侄子名下可以吗? 2.姑姑委托给亲戚办理房子登记,之后再把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