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问题:律师您们好:我妹妹和我妹夫在04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因妹夫有外遇(妹夫自己发短信承认自己有外遇的),就这个原因妹妹和妹夫经常争吵,妹妹于09年6月10日和妹夫争吵后失踪至现在,已报警。在10年1月妹夫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我们已收到法院的传票,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注:1、妹妹已失踪半年之久,找不至人。2、是妹妹的老公向番禺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的传票是传送到我家的,由我父母接收到。
我与妻子是通过法院离婚的,法院的判决是:孩子和楼房都归女方,我给抚养费,但是,女方要返还我楼房款两万多元,现在女方多出去了,楼房又过户给了她姐,法院一直也再拖(她家法院找人了,而且门子很硬),请问我还有什么办法能把钱要回来?谢谢!
我和老婆结婚快4年了,我为了养家糊口与她长年两地分居感情不太好,有个儿子2岁,老婆又不会带小孩,全是我妈在老家一手带大,现在她在外面乱混不归家有了外遇也不承认,我要求离婚,儿子由我方抚养,请问她每月应当支付多少抚养费呢?如果她没有固定收入,又该如何出抚养费?
我是去年农历九月结婚的,婚前按村里习俗给女方送彩礼钱40000元。婚后一直感情不合,女方想离婚,我也同意。可是婚前我们给女方的彩礼钱应该怎么处理? 有结婚证,共同生活4个月。婚后生活也不困难。 可结婚时间太短,彩礼一直在女方手里。没有用过一分钱。
我是女方,和男方03年结婚至今,有一3周岁的女儿。 婚后从怀孕开始至今我一直无业,在家带着孩子。 如今男方已感情不在为由提出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一套现住的房子,大概价值100万左右。和存款60万。这个存款是动迁款。是男方父母家动迁所得,男女双方及孩子的户口在动迁房里,所以得到了一笔动迁款。 我是女
我们离婚已经三年多了,离婚时孩子五岁判归我抚养。孩子和他的户口都在辽宁,而我的户口在黑龙江。离婚以后我带着孩子回了黑龙江。这几年我多次提出要把孩子的户口转到我这里,他始终不同意。现在孩子已经上小学,有很多地方需要用到户口。最近我又打电话和他商量孩子转户的问题,但他回答的非常决绝,他说孩子转户的问题以
前妻是广东人,我是陕西人,我们去年协议离婚,婚生一子,现在一岁九个月,落户在广东女方户口上,我的户口还在陕西,协议上写的一切财产归女方,儿子抚养权归我,在必要时女方要协助男方将儿子户口迁往陕西,但是现在女方以种种借口拒绝出面办理迁转,因为儿子户口在她那,每年她可以分得一万元福利。我曾托朋友去过广东那
律师,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现在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女孩两岁,男孩未满半岁,都还未上户口。我们俩打算一人抚养一个,请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和抚养费按照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好像有点复杂~~ 我婆婆去世了,我公公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之后,买了现在的房子,(是单位的家属房,很便宜,因为单位有补助),目前还在还贷阶段,尚未取得房产证。这个期间,我公公又结婚了(户口未迁至一处,但领取了结婚证),但当时付首付的时候并未结婚,而且继母没有参与还贷,贷款和还贷的都是我公公,家中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