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老伴去年过世,在今年写了遗嘱并说明夫妻双方(过世老伴的名字)的房产由孙子和儿子继承,但只有老人的签字,写完就召开了家庭会议让所有子女在场看了那份遗嘱,所有子女重新写了一份证明表示认可老人的安排,可是并未写出放弃老人过世老伴的财产,请问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以后继承房产还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吗?两个问题希望解答
老人(男方)的老伴(女方)在去年过世,在生前也没有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而老人在今年留下遗嘱,说明老人与老伴的房子由孙子与儿子继承,但是只有老人一人的签字和手印,写完遗嘱后召开了家庭会议,将遗嘱给六个子女看,子女表示认同,并且重新写了一份声明表示尊重并同意老人的做法,且签字盖手印,但是并未写放弃过世老伴的遗产继承,若老人过世后,这份遗嘱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办理遗产分割?
爷爷过世前,找了2位证人口述(他堂弟和舅佬)立了遗嘱,关于土地和房屋的的分管协议,老房子3间分给2个儿子,土地分别分给2个儿子和4个女儿,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来占地了,土地都占了,按当时所分6个子女都得到赔偿。现在3间老房子很快就要被占了,奶奶还在(不识字不会算数),在女儿得唆使下,要求把房子得赔偿款都交给她
老人有一子两女,且都是孝敬老人有行为能力的人,其中一女在其他子女不在老人面前的时候,领着老人找了证人立下遗嘱并加以公证,此遗嘱是否有效?
期待利益的遗嘱是否有效,老人房屋拆迁后即写下遗嘱,说安置房给某个子女
期待利益的遗嘱是否有效,老人房屋拆迁后即写下遗嘱,说安置房给某个子女,但此时安置房尚没有建成,老人过世后安置房才件起来,请问这种情况下,那份遗嘱有效力吗?
老人在养老问题上,与大儿媳妇达成约定,由大儿媳妇赡养老人到离世。然后老人的房产就留给大儿媳妇,并且立下这个遗嘱,然后大儿媳妇侍候老人5年时光。老人即将离世。但是老人做人非常不地道。在临死前,更改遗嘱,将房子留给了自己的二儿子,并且给大儿媳妇一封遗书,信中表达了对大儿媳妇的愧疚和歉意。 那么大儿媳妇原
儿子听取高龄父亲口述遗嘱内容后打印的遗嘱并由老人阅读同意后签字按手印是否有效?
一老人93岁高龄,重病长期住院,但意思表示清晰,其于去世前半个月叫来长子,口述了其财产在其去世后的继承分配,并由长子打印出来后,给老人阅读后由老人自行签字并按手印,老人阅读遗嘱及签字过程是在老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录像取证,请问这种情况老人所立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该遗嘱能否算是老人的自书遗嘱?
老人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家有儿女六人,立遗嘱时是否都在现场有效
老人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家有儿女六人,立遗嘱时是否都在现场有效。只和一人所立。公证处给予公正是否和法。
拆迁时老人(男方)已经过世,老伴(女方)是否拥有拆迁后所得房产的所有权?
北京,80年代末危房改造拆迁,户口冻结,等93年实际拆迁时男方去世只剩老伴(女方)健在,这时获得的拆迁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女方独自所有,还是享有一半所有权并要和子女分配男方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