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朋友在酒吧与人打架,将对方打成轻伤(鼻子粉碎性骨折,而且对方在当地有权有势),我老公后来才去的,那时双方还在打,他没有动手,但后来一起都被抓啦(共抓了4个人),现在在看守所,动手的是他的朋友和另外的人,但是动手的那几个人没有抓到,昨天法院一审完了,我老公和另外的3个人都没有动手,在法庭上他们也说没有动手,但是公诉人却说他们现在说的跟在公安局的录口供不一致,他们说在公安局的口供根本就没有给他们几个看?如果是对方买通公安局的人在口供上面做了手脚怎么办?我们这边愿意赔偿,可是法院说对方不需要我们的赔偿,而是要对酒吧及保安公司进行民事起诉(真正动手打架的那几个人属于保安公司的),那这样民事跟刑事分开起诉,他们就根本没有缓刑的可能了吗?如果二审判决时他们不服判决是否可以上诉?我们没有请律师,如果他们不服判决结果我们再请律师来得及吗?请懂法律的人士帮忙解答一下?
本人亲戚到娱乐场所当了一半保安,提为队长了。 娱乐场所给查封了,把里面的工作人员全都扣押、拘留。 我们几经找人,终于晓得他们给我亲戚拘留的名义是—“容纳别人吸毒” 我真不晓得的这是怎么来的? 麻烦各位热心的律师指点下我们该怎么帮我亲戚? 是5.7号发的拘留通知!已经关了几天了! 我亲戚要是没有构成犯罪的
对于刑事案件,法院发了撤销案件的裁定后,案件是否全结束了 这是一起为迎合上访人而人为制造的玩忽职守案。一审判被告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在重审的过程中,检察院不出庭,后以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一审法院作出:准许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的裁定。对于这起
我一个朋友,因为女人和B 发生纠纷。B 叫了两个人把他毒打一顿,我朋友为人比较老实忍气吞声没有在追究!几天后B又叫上了两人追着他毒打。我的那个朋友,情急之下用一把玩具刀(工艺品)把他们三个:一个死亡,一个重伤,一个轻伤! 我的这个朋友会被怎么判!他这属于自卫杀人吗?特急!
被害都与对方发生纠纷,双方互相打架,致使被害方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现在案子在公安局,说是等法医看检验报告,还说这几天比较忙,等忙完后给我们说案情,总感觉是公安部门在脱延时间,请问现在可以请律师介入吗,有没有实质性效果?? 这类案件公安局有没有可能收受对方的好处,然后给被害者家属说是案件取证困难或者侦查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父亲和我阿姨就是后找的妈妈。 他们生活在一起3年, 但是没有登记。 但是我爸爸把房子过户给了我阿姨。 我阿姨不想和我爸爸在一起了。 有一天 她们闹了矛盾了,我阿姨就想跑 被我父亲察觉了,但是我父亲晚上上班。 又怕我阿姨跑了,就在我阿姨的饮料里放了。 一种安定剂的药,结果不小
同行 因为货品问题发生纠纷 对方找30多男的把我老婆打伤送至医院 脸上有明显抓伤 头部昏迷 并且有监控录像录下整个殴打过程 请问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 对方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已经报案啦 公安局说要按伤情来定案件性质 迟迟不肯抓人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