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帮别人贷款后,用款人未偿还,但承认用款,现在法院已经审理,并对用款人财产进行了保全,这样贷款人是否还需要付什么样的责任?
2007年1月本人同其他2人共同为朋友甲担保,从本地一寄卖行借款3万元。事后,甲接连通过其他方式又从别处借款数十万元,后逃跑。后期经本人和两名朋友调查,甲在2007年1月期间在找我们为其担保时就已经和妻子离婚,并将自己所有财产都划归为其妻子所有,自己留下的仅是债务。在甲找到我们为其担保时,甲谎称如果还不上那笔借
贷款人多次恶意诈骗银行、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无任何益处,其工资账户已被法院查封,是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三月我们四户联保从信用社贷款,2010年十一月其中一个得病死亡,现在知道他把贷款借给我们四户中的一户了,可是他不承认。导致贷款换不上了,我的担保责任该怎么承担。
2000年,被贷款人骗说用下房产证,带了20000元,自己还在担保人上签了字,20003年还部分款,还欠4500元,2004年贷款人死亡,银行未问我催要贷款,我现在想要回房产证,是不是已过时效,我不在承担担保责任,能否要回房产证,请给我分析下,谢谢了。
您好!我有一朋友在担保公司贷款,期限三个月,我是扣保人,贷款到期后,在担保人不知道情况下,借款人和保保公司协商,为其贷款续贷(或展期),到目前为止,已续两次,请问我为其第一笔担保的但保合同是否还有效,我是否还有担保责任。
我姑父帮他侄子担保贷款12万元,现在他侄子既不还利息,也不还欠款。姑父是一名教师,当时贷款时就用他工资的存折做担保的。现在信用社直接冻结了他的工资,不给提取。他一家人就靠这工资生活,现在银行不给提取,这不是逼人上绝路吗?12万元钱要扣三年才能还清。我想问一下,虽然做了担保人,别人不还钱,担保人必须承担全
贷款人夫妻在信用社无息贷款,需夫妻两人都有签字,现在贷款人因病死亡,所贷的钱是否要其配偶偿还?贷款的钱已用于治病,现在其家庭条件已经无法偿还贷款,同时信用社工作人员要求其将贷款转到其配偶名下,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请问下在法律上来讲,其配偶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