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国企招聘的女员工,昨日被告知:在2010年01月29日前每人必须去财务处交纳500元计划生育押金,这有法律依据吗?还有我们拿的是全市最低工资600元,交完三险后月工资仅存470元左右,这是不是也是有法可依?法定假日发了加班工资,当月公司该不该扣回我们的出勤实际天数?急盼回复!多谢了!
我已经结婚了,婚后生了一对双胞胎,两个女孩..如果在生一个的话.属不属于三胎? 如果在生一个的话,会被处罚吗?.如果处罚的话,会处罚多少?和三胎的处罚有什么区别?
我因超生了一个孩子,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到我家砸门,还拿了一些东西。找他们要,他们说,谁也管不了他们,砸了白砸,拿了白拿。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今年元月领取的结婚证,前些天听说要向工作单位的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否则怀孕不给发准生证。今天去了竟然说我应该在元月就来登记如今不给办理,请问法律有此种规定吗
我于1997年超生二胎,按照县政府镇政府规定,凡于1998年自报超生者,从轻处罚。双职工罚2万,单职工罚8000元。我已于规定时间交清罚款(我是单职工,配偶是农业户口,一胎是女孩,已经写好清单)而现在镇政府又要我再交12000元,请问这合理吗?共产党的诚信和威严何在?为何出尔反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