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惠州人,今年因车祸受伤致残,现已医疗终结。本地也有司法鉴定所,但我想到别的地区(如广州)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请问可以吗?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限制?
我7月7日早上上班下楼梯时不小心脚扭了,以为没事还是去上班了,可到单位脚越来越肿,只能去医院看了,拍片说是右脚第五根脚趾骨折,只能在家歇这。想问问律师第一这算不算工伤,第二老板在这个期间可以辞退我吗?
因故意伤害致使未成年孩子睾丸一侧摘除,被害人15岁,法院要求做伤残鉴定等级,为保护未成年隐私是否可以拒绝进行伤残鉴定?另外,医院不能鉴定孩子生育能力,伤残鉴定是建立在假设有生育能力的基础上的,对被害人是否公平?
我在工厂上班后出工伤事故,住院一个月后出院,右肱骨骨折,后回家调养。当时工厂通知我3个月后做鉴定,3个月后我从老家到工厂,然其又说6个月后做鉴定,我又回家。6个月后我来他们又讲一年后做鉴定.期间工厂什么费用也没给我,当时他们承诺的车费及在老家每个月到医院检查的费用过来后给我报销,现在他们又不承认
伤残鉴定范围是多久,我是05年受的伤老板到现在都没照面,现在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我是 05年受的伤,那时候只有15岁,当时太小不知道后果,就听老板的没做手术,到现在都6年过去了老板一直没露面,我想起诉他,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都要那些证据,现在我失去了劳动能力,小便失禁,身体病情恶化,医生说必须马上做手术,我该怎么办,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