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以前是农民分到一块宅基地,八二年在父母的共同主持下建起了北房三间。以后的日子里陆续又建起了西配房,西厢房东厢房及南房。其中南房是我出资兴建的。截至到翻盖时房屋情况是北房及东房已是危房且没有任何房租收入。二零零六年经父母同意由我和我弟共同出资将此房产翻盖成三层楼,现在其中两层出租三层居住。请问我是
我现在跟老公签订了如下房屋赠与合同,请问有法律效力么? 赠与人(甲方):****,男,身份证编号:××××××。 受赠人(乙方):***,女,身份证编号:×××××× 。 甲方是乙方的合法丈夫,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甲方(系夫妻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立遗嘱人:,男(女),年月日出生,地址:身份证号码:。我是坐落在石家庄市房产一套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我年事已高,现于我头脑清醒之时,我自愿订立遗嘱如下:在我去世之后,将坐落在石家庄市房产全部留给(身份证号码为:)所有。以上所立遗嘱为我的真实意愿。立遗嘱人:年月日
我今年买了我姐的一处楼房,名字是我姐夫的名,现在不能过户,只能公证此房卖给我,是否有法律效力 如不能公证,需要怎样才能证明此房归我所有
甲方自己买厂,甲为法人代表,邀请乙方一起工作,甲答应给乙方利润的1份,甲1.5份,当时没提到资产这方面的问题。乙方10年后不干了,要求甲方给予乙方1份资产,甲方不同意,乙方说:甲方将利润的某些费用变为固定资产,导致乙方少分钱,乙方说资产有他1份。但是甲方在合同上只签自己的名,但是合同上没标明有乙方1份资产。
您好 我是一名在读大三学生,今年一月四号至二月六号我在长沙市荣湾镇新一佳店内的百货部尚味小吃店工作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早班有11个半小时晚班是十个半小时。 在大年初一初二每天上12小时班 初三初四上十四个半小时 元宵节是平常工资 他们给我的工资是、1000%27*34=1260 另外加班初一到初三是除去平常的10个半小时还
关于网上公布刑事判决书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并网上发布有3年之久,造成当事人家属不良影响,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