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有个五皇冠的淘宝店,在北京这边做的,由于孩子问题,而且太累了不想经营了在网上发布转让了。原本是在一个中介网站上发布的,后来有个浙江买家通过中介偷偷找到了我,她要求私下单独签合同。因为中介网站会收取10%的佣金,我也觉得划算就同意了,因为带货转让是不好转让,很多人听说带货就不接,能有个买家能要就听她的吧,也没多想。她到北京我这边来先考察了几天再签合同。 因为这个买家没有做过网店,想一次性什么都有了,也比较省事。当时谈好的价格是店铺10万,货品价值是14万多,还有所有的货架以及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近1万,还有运费7千,这些总价值16万左右的,谈的共10万给她了,就是货款和店铺总价谈好的给我20万。付款方式是首付10万给我,剩下的10万分9个月(第一个月2万,后面8个月每月1万还我),货品以及货架设备我自己打包装车租车拉过去到浙江。因为是合同交易,余款特别说明,后面分期付款必须按月还我,否则我这边权收回店铺所有权。这样也是对我的保障。 在签订了合同之后,首付10万也收到了,她当天回去后,偏偏就在第二天,淘宝店铺因为某个产品被人家投诉,说是冒用了他们的品牌,而且被判定售假扣了2分。这个产品而且也是1年前在阿里巴巴网站上批发进货过来的,商品介绍信息完全是按照批发商的介绍去写的,店铺500多种产品,全部都是阿里巴巴上面采购来的,没有主观上的侥幸或者故意售假,这些采购记录都还在,后期如果用到可以作为证据。但是淘宝那边完全都不讲道理,在马云旗下自己的平台进货去马云另一个平台卖,都能判定售假,而且扣分。申诉也没用,通过这个扣分对淘宝是彻底失望了。但是这个扣2分消不掉了。 扣分后,因为中间有个几天的申诉期,我这边给买家说先申诉下,因为签订合同之后当天下午我这边就停止发货了,货品就开始打包装箱,拆货架和设备。这些东西都属于买家的了。3天后我带货和所有的设备过去之后。扣分申诉失败,买家要求退,因为这些货品设备不是随便就能带来带去的,我租的车都是9米6的大的集装箱式的货车,运费是7千2,我到那边当天就转给司机了。我自己也跟货车从北京到浙江48个小时连夜赶过来的。我肯定不同意。我咨询过淘宝客服,说扣2分对店铺是有些影响,参加活动以及店铺评级会受到影响,但是这个分会在年底清零了。不是说扣了2分店铺这半年就不能经营了。淘宝扣分48分才永久封店。我和买家说可以适当赔偿一些给你们,毕竟店铺扣分年底就清零了。店铺的永久权是你们的,影响也就是这半年的(我们是今年5月底签的合同),又不是说这半年后店铺不归你们了。买家的要求是停止发货后店铺待收回的货款1万1,不给我了,就当补偿了。我原本说的是5千,没有别办法,毕竟这个问题的责任在我,我只能同意了。(因为我们签合同之后我这边就停止发货了。但是停止发货之前淘宝交易有个10天的回款时间,因为签合同之前发货的订单是我的,所以那个待回款的1万1本应该是属于我的) 扣分的风波过去之后,过了一个月,买家在接手的时间里,店铺的生意并没有什么起色,是经营问题还是扣分影响没法确定,买家本来都没有经营过淘宝店铺,后来才知道连买东西都没买过,在签合同之后,密码给她之后她修改了好几次,自己修改的密码都输入不正确,都是她家人帮助她做的这些。我觉得即使一个正常的店铺她也经营不好。但是她是买家,我没有义务去了解她的情况,不能因为她没做过就不能卖给她了,这显然不符合常理了。不会开车就不能卖车给她了吗? 从此买家就开始频繁找我说店铺扣分影响的,现在店铺生意都没有了。还说货给的不够,说这没有那没有。 货的问题我这里再单独说一下吧,因为我店铺经营的产品比较杂东西比较多,大大小小500多种产品,我在北京是用的近100平的房间放了32个货架基本个个都堆放的整整齐齐没有空地方。货架间隙一个人勉强可以通过的。买家是过来我这边谈的,我说你那边最好准备比我这库房要大些的地方,不然那么多东西都不好摆放,我把货全部给你拉过去,我本人跟车过去保证你可以正常发货了再回来。结果拉过去之后,只有一个不到30平米的房间,装了20个货架已经没地方站人了。货都摆不下更不要谈怎么点货了。因为耽误发货几天到那里之后就尽快安装设备开始发货。因为我长期在北方到了那边水土不服,潮湿宾馆整夜没法睡觉,嗓子也哑了,最后是呆了5天她能发货了,我才走的。我走的时候还有很多货都没有摆放整齐,因为开始谈的时候没有说要点货,只保证她能正常发货了。我是全部都装车拉走的,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况且没法点就没点算了。 因为这个货的问题,我在QQ上也给她说过,我在她那边的时候,因为好几天没发货,到了那边压了不少单子没发,开始也是有不少单子缺货,后来我和她一起找的货,100多子最后只有几单的货没有找到,因为当时还有一些货没摆出来。我在的时候为什么能找得到了,到她自己经营了就这少那也少了? 因为接触淘宝近10年,这个店铺我自己经营3年,从0到五皇冠,一直都是我一个人管理,几十万的好评,这么杂的种类的产品,没有一点库存管理经验怎么能做起来。我是用的每年1万的专业ERP管理的库存。她什么都没做过,这个问题就没法和她沟通了。 货款付了第一期的2万和第二期的1万后,第三期的1万应该8月支付的,现在月底了也没有支付,总是说店铺没生意,钱都压在货款上了。还天天在QQ上骚扰我发信息说我害的她家破人亡,骗了他们。她说她卖的货卖不动,没有资金,自己卖掉房子才进的一些货。 因为签合同之前她考察过,当时我每天的订单在五六十单,流水1千多,这些都有证据记录的,所以当时谈的时候我说的她转过去之后每天二三十单应该没问题。她现在就抓住我说的这句话了,还说我这句话她当时录音了,现在没有那么多,说我这属于诈骗她。店铺经营转让又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玩具,她经营的好不好,和我经营的时候能一码事么?难道她天天玩什么都不干,我也要保证她每天二三十单么?当时而且是口头说的,我也没说保证她每天二三十单,只是考察的时候根据当时的情况正常的谈话,我说的也不过分吧。 因为扣分问题影响了店铺,这点我承认是我这边的问题,我为此付出了1万1的代价,当时这个也是她提出的,我也同意了。有QQ聊天记录截图证据。因为扣分影响了生意如果生意不好,年底清零后慢慢经营也是可以的。货款如果延期我也不是说不同意,可以谈,我也不是那么不讲道理的。现在买家天天QQ骚扰说我害的她家破人亡了,说房子卖掉压到货款里面了,母亲有病了,孩子也有病了,生意也没有,要求把店铺和货退给我,让我退钱给她。我QQ下线就不停的打电话,我怎么遇到这样的人,真的好生气啊! 现在对方说要起诉我,她说咨询过她当地的律师了,说我诈骗她了,就是因为我前面说的每天二三十单的那句话,而且这个合同上都没写。还有合同上因为有一条写的,“因为甲方这边的原因产生的损失都有甲方承担”。她说这点我需要赔偿她这些损失,她没说多少钱,意思都不止10万了。难道那个扣分的损失我还要赔她家房子的钱和她母亲儿子的看病钱么? 我现在手里有转让之前2个月的发货记录和明细,证明我当时的说那句话并不过分,怎么可能是诈骗。货品的证据有3年的采购记录以及库存管理软件导出的库存明细表,还有当天装车的监控,能证明我拉出门多少大包东西,货运公司的司机说可以证明我拉出去的东西都装到他们车上并且运送到浙江买家手里的。 因为现在她还没有正式起诉,只是口头说的。我想咨询的是,如果对方真的起诉,我这边应该赔偿她或者退款给她吗?当然我这边肯定不同意退的,这么多的货品来回折腾不是一两天都弄好的,而且我现在也不想做淘宝了,失望了。 如果她始终不偿还剩余的货款,我收回店铺可以吗?对方如果起诉我有胜算的把握吗?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
股权转让,分期付款,第一期到期被告违约,且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双方合同。原告诉至法院,5月11日拿到胜诉书,但诉讼请求没有完全判明: 一是,虽判明合同有效,但没有判明“合同继续履行”; 二是,按约定的利息予以了支持,但约定的按总价款的20%赔付违约金,却判不予支持。 鉴于此,现约定第二、三期届定时
我去承包了一间小卖部,这间小卖部是前一个承包人转让给我的,我花了几万元的转让费,签了一年的合同,和我签合同的人也是租别人的房,当时签合同时必没告知我房子还有一年就到期。但签了合同之后才知道一年后,房子的主人要将房屋收回去,如果我房子收回去了,我的转让费就没有了。我现在有证人能证明他是知道明年房子到期
持有人(甲)商标已经转让变更,又转让给他人(已),因为他人(已)欠持有人(甲)钱款(有欠条),甲方多次要欠款,乙方推脱不还,甲方没办法,以商标转让已方为由,把乙方欠款要回,并给乙方写了商标转让收条,乙方知道后提出上诉,现在甲方有乙方的欠条,甲方现在应付什么责任?谢谢你能回复一下,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我于2010年3月26号转让一学校商铺 可是到了2010年7月份时学校要取消餐厅里所有商铺(除餐饮外)。这样我们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呢?再有我们当时和转让方签了一份合同:经双方协定甲方将外事学院南校区叁餐厅二楼一号商户经营权从2010-3-26日起转让给乙方。双方须遵守以下条款:甲方以现金人民币30000元整转让给乙方.二乙方先付
商铺是私有资产,原承租人在未到期时转让于我并收取我转让费15000元.商铺年租费13000元,店铺还有六个月到期.原承租人知晓房东到期后要收回商铺,却不告知于我。房租到期前一个月房东通知到期收回房租,这算不算原承租人欺诈.商铺的合同是一年一签。 在原承租人与房东签定的合同中归定:承租人在通知房东的情况下可以将商铺
我的饰品店铺转让合同是和乙方共同拟订的,由于乙方的个人经济问题,我们同意分两次付清转让费。首付12500元,2010年11月26日前付清剩下的一万,但是前两天给乙方打电话,他却说是2010年12月26日前还付。我是不是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诉讼,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所需费用大约多少?诉讼流程??先谢谢律师大人能给解决此问题。
我的饰品店铺转让合同是和乙方共同拟订的,由于乙方的个人经济问题,我们同意分两次付清转让费。首付12500元,2010年11月26日前付清剩下的一万,但是前两天给乙方打电话,他却说是2010年12月26日前还付。我是不是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诉讼,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所需费用大约多少?诉讼流程??先谢谢律师大人能给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