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老板趁没人时把手搭我肩膀上,我觉得特别恶心,工作也都不踏实,所以想要辞职,但是工作还没两个月,之前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刚开始应聘时是应聘文员的,但是是新公司,他直接让我做办税员、开票等工作,很多信息都有留在公司中,如果我直接自离,到时如果他利用我的身份信息等做了违法的行为,如偷税漏税等,我会不会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应该如何做?
一般纳税人公司(酒厂),客户打款都是打个人账户,不走公司账户。老板还用非公司人员的账户走账一千多万,这几年总共销售六千万以上,都没走公司账户,都是走老板个人卡。每年缴税很少,都是找的会计做的假账,这种情况应该是偷税漏税涉及到刑法了吧?这种情况会怎样处理?
如果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在本地点,但在本地点经营,并产生了销售收入,而且金额还挺大的,这算偷税漏税吗,如果有他们每个月的销售报表及每个月的销售回款清单,凭这些能举报吗,还需哪些证据呢
如果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在本地点,但在本地点经营,并产生了销售收入,并且有营业执照那边并没有替无执照这边交税,且销售金额还挺大,这算偷税漏税吗,如果有他们每个月的销售报表及每个月的销售回款清单,凭这些能举报吗,还需哪些证据呢
有私企A公司,出售废铁等收入均纳入小金库,金额巨大,算偷税漏税吗? 老板手下还有B,c两公司,其实是不存在的,有时候销方给A公司的原材料,A公司要求开到B公司,再由B公司在这张发票的金额上抛高几个点开给A公司,这样存在偷税漏税吗?
我们单位,本来应该是开增值税发票给人家的,但有的客户不要求开发票,我们老板就减去总货款的5%的金额当作税金,然后叫人家把货款打到自己的私人卡上,这样的做法,是偷税漏税吗
与人合伙开公司,合伙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税漏税,我要负责吗?
本人前几年与朋友合开一家公司,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税漏税,因为帐一直是他老婆做的,我只是每年拿自己应得的分红,且公司业务也是分开做的,现在查出他偷税漏税,那会和我有关联吗?要是有我要付怎样的责任?
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每月也在交税,但我们每月的货款还是打到了老板娘的私人账户上,3年还是有200多万,请问这样算不算偷税漏税?
没有货物的流通,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由A公司打款到B公司,B公司再打款到C公司,三家公司进行票务的流通,但实际并无货物的交易,这样的算偷税偷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