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或是本来不曾被盗用打了这个电话后就会被盗用了?
今天上午我收到一短信“From:13001389622,内容:邮局提示:您有一份包裹已到达,派送不成功,详情请咨询:18677253062(柳州邮政局)”我联系了咨询电话,对方说是一份从云南寄来的,其中有一包毒品,我没有朋友在云南也没有朋友寄东西给我不打电话或用不认识的号码告知的,对方就说我的身份被盗用了,问我关于身份证的事,我很确定我的身份证不曾丢失,也只有求职,办保险,银行与手机号开户时用,如此对方如此严肃地说我的身份被盗用是真的被盗用了吗?还是只是恐吓我以达到对方的某些目的?抑或是本来不曾被盗用打了这个电话后就会被盗用了?
不法份子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出去犯法,依据法律,本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若透支本人银行卡,本人是否得偿还账款。若本人办理好新的身份证之后,之前被盗走的身份证是否还有用。
身份证被盗后可能会被盗窃者卖到网吧,而且各个小型网吧也确实有很多他人的身份证,如果向警方反映这些情况,警方会对这些网吧进行整治并把这些身份证还给本人吗?如果警方不管,有其他办法吗?
今早去移动营业厅换号,被查身份证进入黑名单,但一看那个欠费的号不是我的,而且我的身份证从未借给他人,现在我不能用身份证办理新号了,请问怎么办?
我身份证复印件借给朋友,她以租房子为由借用的,当时没有多想就把复印件以发邮件的形式发给她了。她在08年以我的名义办了多张信用卡,而且透支了将近6万,我联系了她,她答应把钱还回去,如果她把信用卡的款都还回去了,但是我的信用还是一样是不良记录,我该怎么办呢?怎么样才可以把我的不良信用清除掉呢?当时银行没有
我最近自己去注册公司时发现我的身份曾在2006年时被盗用,在北京成立了一家建筑咨询公司,08年被吊销,导致我的身份被拉入黑名单,而我本人无法成立公司,所有工商手续已办齐(银行验资,会计事务所等),我下一步该如何去追究责任,能在经济上得到多少合理的补偿?
大约五六年前我在郑州打工的时候,要求要身份证做抵押,后来我辞职回家的时候,和他们要身份证,说弄丢了,没给我。那时候是一代身份证,时候我也没怎么留意。前段时间在我现居住地(内蒙古通辽)在建设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被告知在郑州某建设银行有开户,后来又发现工商银行广州那里也有开户,而且是两个卡,有一张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