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律师,你好!我是清流县嵩溪幼儿园的一名小班的老师,特向您咨询:孩子在幼儿园摔倒了责任该谁承担?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2月13日天气潮湿,南风天地板很滑!班上一个小女孩上厕所时摔倒碰到头孩子没哭也没告诉班上的两位老师或者保育员摔倒碰到头,直到放学后才知道!事后我们老师提了牛奶去学生家看望孩子,家长提出赔偿要求(照脑部CT,医药费,营养费)! 本人认为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是学校,理由:1学校安全措施不到位,幼儿园的厕所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地板滑,台阶边缘锋利孩子很容易被割伤,碰伤)我们老师曾经向园长反应过此情况学校也没有任何的具体保护措施2,幼儿园为了孩子的安全,国家规定小班幼儿人数是25人。我们小班现在幼儿总人数是29人,超出规定人数导致给老师增加巨大的工作压力。 3,事故发生期间班上所有老师及保育员都在职,没有擅自脱岗的情况。因南风天潮湿及地板滑的原因导致幼儿摔倒,并非人为造成的事故并且孩子摔倒也没哭也没告诉老师及保育员。 学校拒绝赔偿任何医疗费用并把所有的责任推给老师,我知道学校这么做是不合理的。请问我们老师该怎么做?该怎样保护自己??
6月23日下午,幼儿园组织学生照毕业相(幼儿园是租房开的)可就在学生刚坐好要照相时,房东家养的狗从围墙上跳过来(房东家和学生照相的场地中间有1米4的围墙)对着孩子就咬,老师们忙护着孩子离开,但就这几分钟也被咬了三个学生,幼儿园送孩子打了疫苗和血清,并开了口服药,现在孩子针也打完,家长找幼儿园赔款,因为狗的
孩子在幼儿园上厕所时摔倒头部受伤,幼儿园未能及时通知家长就将孩子送进医院缝了针,等到下午家长接孩子时,才得知孩子受伤。请问,幼儿园这种做法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我家孩子两年前在幼儿园上卫生间的时候,当时在没有老师看护的情况下,将一女孩推到在卫生间的水泥台阶上,导致孩子眉骨下方受伤,缝了三针,如今,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孩子的疤痕虽然还有,但是已经不太明显了,现在受伤孩子的父母要求幼儿园承担将来长大后美容的费用,幼儿园告知我说,如果承担我们要一起承担,请问,我们
孩子在幼儿园眼睛受伤,经治疗,花费医药费1万元,家长要求做进一步检查,并索要赔偿10万元,请问如果通过法律手段,幼儿园最多赔偿多少?继续检查费用是否由园方出?
我是一所幼儿园的负责人,前几天我园放学孩子排队的时候 一个小朋友踢了另一位小朋友一脚导致该小朋友摔倒小腿骨折,当时老师也在场并大声阻止也尽到了看护的责任,并在事发后及时通知了双方家长把受伤孩子送到医院就医。请问幼儿园在这次事故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肇事孩子的家长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不是孩子一送
午饭后幼儿去宿舍午休,自己踏空台阶,当时老师及园长及时发现把孩子扶起,孩子走路胳膊还能自由摆动,但后因疼痛通知其家长,教师要陪同看病,家长没让去,后来打电话,说孩子让一农村郎中捏了捏,在家睡着了,教师两小时后拿奶去看望孩子,其奶奶在家,孩子去县城看病,检查结果是粉碎性骨折,要在市医院做手术。上述情况
幼儿园每班有两名教师,我和另一名教师都未签合同,在集体娱乐活动时,班里一名学生不小心从滑梯上摔下,幼儿园已经对这名学生进行了赔偿,但幼儿园又要求我和另一名老师连带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返还幼儿园已经赔偿总额的百分之四十,这种做法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