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认识我之前就买了房子,在开发区融科林语小区。而且交的是全款。认识我之后,物业才交了钥匙和合同。我发现土地使用权仅仅30年,而且物业费是12元/月,是收费最高标准。 后来我买了车位,但是收取车位管理费、装修管理费等一系列不明的费用。让我越来越觉得上当受骗了。 我法律知识尚浅,希望能得到专家的帮助。
我朋友买的房子公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房主产权证都齐备。但过户手续就是难办
我朋友买的房子公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房主产权证都齐备。但过户手续就是难办 我朋友的房子属于集体所有,到大连房地产管理处咨询说可以给办理过户手续,但地方的工作人员一会说这个房子要交260元一平方米的地皮钱,并且这种房子现在也不能给办了,原因是他是市内户口不能到郊区买房子,问这种房子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请问:购期房签协议时,宣传资料上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可现在签合同时确只剩33年了,无形中缩水了17
购期房签协议时,宣传资料上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可现在签合同时确只剩33年了,无形中缩水了17年,因当时不知情,合同已经签了,要是相差几年也就算了,可这也差太多了,等到明年我们接房办好土地使用证时,可能就剩30年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购期房签合同时发现产权大幅缩水(土地使用年限已不足33年)、房子命短该怎么办?
请问:购期房签协议时,宣传资料上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末注明起始年限),可现在签合同时确只剩32年多了,无形中缩水了近18年,因当时不知情,合同已经签了,要是相差几年也就算了,可这也差太多了,等到明年我们接房办好土地使用证时,可能就剩30年了(土地使用年限自1993年4月至2043年4月),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买了一套二手房,土地使用证上面使用权限是 ‘划拨’,房子在我买之前已经交易一次了,请问如果拆迁是不是国家可以无条件收回我的土地呢?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买房子,款付一半,只打了收款条,没有签合同,发现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与买房成交的面积严重不符
经过亲戚关系,买一处院落,当时亲戚直接价钱讲到2800平米共125万成交。因为是认识人有人情在,没有看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时付款45万(其中5万为定金)。卖家打收款条内容如下:‘今收到购房款四十万元整,署名,年月日’。当卖家收到45万后,房照和土地证拿给买家复印,买家才发现土地加房屋的有证面积为九百平,其它面积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