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日立显示器员工!现在公司要更名为日本显示器!公司只是说什么都不变!未提到以前工龄的赔偿及再续签合同工龄如何计算!刘律师我想咨询在这种公司合并更名的情况下我们作为普通员工的利益如何的到保障!我们应该能享受到哪些利益!! 谢谢!
公司注册资金只有3万,在办理注销正在办理,工资和抽成如何结算?还有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注销的经济补偿如何取得赔偿? 如果,公司注销后,资产是负资产或者很少;那员工的工资和抽成等还可以拿回来吗? 申请先予执行和追加特别程序是指?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行使?
我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六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我负全责),在医疗费、伤残金、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付方面有争议,对方便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在永安保险公司(太仓分公司)承担交强险赔付额之后,我将调解书上应赔付给对方之余款向所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太仓分公司)提出第三者责任险(
a厂和b厂属同一老板,b厂经营不善,将b厂內设备卖了,厂房是租的,老板谁b厂的员工到a厂重新签约。如果b厂员工不愿意去a厂,那么b厂员工有那些权益?
本人2010年1月4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3800.转正4200. 都为到手工资。合同上盖公司业务章。 入职后一周内,老板又给我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试用期2300.转正2500. 合同上盖公司公章。 四金部分根据2500来缴纳。 转正后工资条显示 基本工资 2500 津贴 1700 实际支付 4200 养老金 -275 公积
我本人是公司一线技术员工,我公司老板叫我入股《他说是为了企业的发展稳定员工的目的》,但是老板是个很狡猾的人,之前有人入股到退股时那些人都只拿到自己的基本工资和当初入股的资金。我担心入股后也和他们一样的结果,我想知道要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 谢谢!
北京公司在上海的办事处,3年来一直未给员工缴纳任何保障,该如何维权?
1、本人已离职,原单位在之前一直没缴纳任何社保或综保之类的; 2、离职前原单位是办事处性质(但没有到工商备案),目前据了解已改制为上海分公司(有法人); 3、北京总公司那边的所有员工都在当地交了社保; 请问如何维权? 在就职期间,曾一开始就询问北京总公司何时开始缴纳社保或综保,北京以在上海本地缴纳保险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一名合资企业的员工,现在我原公司的外资企业已经公布转让股权给到另外一家民营企业,由于该民营企业原经营内容与我们重叠,势必会有人员缩减的行动; 我在现单位工作已经十年,而之前的劳动合同到今年的10月31日已经到期,可现单位并没有给到我们续签的合同,即便是给到我们续签,也是与原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