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某同席某某(乃车主之父)、郝某、袁某、穆某5人在酒店吃饭并饮酒,饭后郝某、席某某明知席某饮酒仍要席谋开车,其他2人未阻拦。后发生车祸车辆撞到电线杆,驾驶员席某死亡,其余四人受伤,席某与席某某无雇佣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乃席某负全部责任。现袁某、穆某起诉席某。请问,席某家人是否有义务赔偿两人?若席某家人起诉其他四人,有没有依据?
08年5月16日下午下班,米某下班途中接朋友电话,邀其晚上和另几个朋友喝酒吃饭,米某称要接妻子回家而谢绝。接其妻回家之后,又接了朋友2,3个电话,米某不好推辞,骑摩托应邀前往。晚上十点左右散席,米某骑摩托车先去了其父母家待十分钟左右,父母见其喝酒,不让其走,但米某执意要走,之后米某又去了其姐家,也待了约十
雇佣货车司机未经车主允许,违反车主规定擅自开车出去参加私人酒宴,肇事致人死亡,车主是否承担民事赔偿垫
雇佣货车司机未经车主允许,违反车主规定擅自开车出去参加私人酒宴,肇事致人死亡,车主是否承担民事赔偿垫付责任?如果承担,是哪部法律?哪条哪款?
死者28岁,男,未婚,有父母。死亡地点天津市区。如果驾车人无经济赔偿能力,目前有住房一套,贷款未还清,现老婆孩子居住,请问要如何处理?还有,其妻子是否要连带赔偿责任?
车主名是我爸的,事实车主是我妈,我妈妈8月19日那天雇用了一个司机开车送她去市里办事,回来的时候,我哥的2个朋友搭顺风车一起回来,在漳浦地段因为司机开车打瞌睡(据两位生者说一路上司机打了不止一次瞌睡,我妈还提醒他叫他要是真困不要开,可是司机说放心吧,开车我绝对不会打瞌睡的),直接把车开往防护栏外,照成我
受害者乘坐新a...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超速,醉酒驾车),驾车者全责,(2手车还未过户)行事附带民事赔偿的细则及计算方法。。。。
我家老人,在去烟台医院治病途中在高速路上让后面轿车给撞车了,经120急救到医院CT报告,颅内出血瞳孔扩大医生多次劝说不行了在治疗无意义,回家第二天死亡。后经公安法医鉴定报告是;【死者XXX在患有淋巴细胞增值性疾病,血小板减小等的基础上,因车祸导致颅脑损伤,死亡。】事后经交警责任认定是后面的车全责。死者男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