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上没有写,在合同期内双方不租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如果有一方在合同期内不租,提前一个月说明,是否成立,是否构成违反合同。还是我们是合租房,我整租了这一套房,就是二房东,一共有三间,还有两间是租给别人的,出租出去的其中一间有阳台,就是阳台在房间内,现在闹的不愉快,我就不想继续把房子租给她了,那么我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吗?这样算不算是违约,现在很后悔当初签合同大意,不够细致,公共阳台之前都讲好的,选一个合适的时间进去晒,忘了在合同上注明。
通过中介,我租了一个房,在中介和房东签订了协议,交了定金,由中介保管,现在我不想租此房了,请问定金归谁。协议是这么写的(甲乙双方租凭协议签交的同时,乙方交租房定金300元整,由中介保管,如有违约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按定金的双倍赔偿乙方。)
通过中介,我租了一个房一个月是700元,在中介,和房东签订了协议,交了定金,由中介保管,写了收据,现在我不想租此房了,请问定金归谁。协议是这么写的(甲乙双方租凭协议签交的同时,乙方交租房定金300元整,由中介保管,如有违约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按定金的双倍赔偿乙方。) 我打电话给她们 他们说,不能给我白跑一趟
第一次接触这些问题,希望各位能给我个明确的解答,谢谢了。通过中介,我租了一个房一个月是700元,在中介,和房东签订了协议,交了定金,由中介保管,写了收据,现在我不想租此房了,请问定金归谁。协议是这么写的(甲乙双方租凭协议签交的同时,乙方交租房定金300元整,由中介保管,如有违约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按定金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人在北京 因为工作需要 要到张家口住一段时间 然后我委托我张家口的朋友 帮我看一套房租 看好之后 我付房租 然后搬到那边去住 之后我朋友就谈了一家 并且交付了2200元押金 谈的时候 房东并没有明确说明 物业 卫生 楼道照明等费用是怎么缴纳的 房租是押1付3 我理解的是 物业费我也应该按照季度交给小区物
租的是二房东的房子,说现在一手房东要把房子收回让我们星期五之前搬离,我们的房租已经交到4月8号,并且还有一个月的押金,合同上面没有写明房东的责任,还有违约金的问题也没有写明 这个房东是同意的,而且他们三年是没到期的~主要是因为二房东没钱交给一房东所以一房东要收回连累到了我们
年前租房说好500,已经交了一个月,年后房东要550,说不同意就搬走。我这才仔细看了合同,合同上只写租房开始时间,没有说截止时间,也没说租金是500,只说押金500.这合同有效吗?可以要求修改吗,并且不同意550的租金,即便房东要求我们搬走,能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吗
租赁合同上面写的是物业费自行缴纳。但是房东说物业费交给他,他会去交纳的。这样我们也就交给房东了。物业费的钱有房东写的收条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我们续租了房子,没有再签续租合同。第二年的物业费也是交给房东了。现在我们要退租,去物业了解了一下,物业说这几年的物业费,房东都没有交过。我说我们物业费已经交给房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第二年没签,但是口头协定。结果房子下水道堵塞,把房子淹了,电线短路了,造成两间客厅和厕所没电。我搬了家,还有一个半月的房租以及押金1000元,有限电视费100元是预交了的。应该可以抵天然气费,但是房东还让我交气费,我该不该交。
我出租了一套住房,当时租房人签了一年并付了一年租金,因为一次付款且租期一年,所以房租收的较低,每月只有900元。现在租房人才租4月,突然提出有特殊情况不租了,说多付一个月房租给我,我想知道我有那些权益
各位律师你们好,以下我把租房合同重点列明,帮忙参考一下: 第二条 租房期为三年一定,自2011年5月23日至2014年5月22日止 第三条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一方须向甲方交壹万元整做为租房押 金,该押金具有违约责任履行担保作用,不具有抵扣租金功能。 第四条 房租费为一年八万,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