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煤炭企业学校的教师,一直在学校工作30多年。2003年企业破产时单位把我们教师身份伪造成井下工。实行了内养。现在影响了我们教师移交地方。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像这种情况我们单位就有50多人。多次找单位无果。我们应高如何维权呢?敬请名师指点!
国营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住房,企业破产时已经拍卖,职工该如何维权。
我单位属于国有企业,企业停产住房也未给职工房改,企业破产时破产组将职工住房连同生产区一起拍卖了. [1];请问这种集资房职工是否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维权? [2]<破产法>实施细则81条3款:破产企业破产时职工的住房尚未房改的,破产清算组应向房管等部门补办房改.出售给职
所住房屋为房改房(以前是单位分的房,后由住房人购入并一直居住),取暖费之前由单位统一缴纳。今冬,单位称已申请破产,无法缴纳取暖费,需由个人承担。请问是否合理?国家有无相关政策规定?现在是否还有煤火费或取暖补贴?望详解。
靖江侨发集团,创建于1985年。开发了房产和经营新世界招商大市场,97年,集团领导犯错误,由政府委派公司领导,一直到现在,在岗职工每月拿500---600元左右的工资,欠好几年的保险金和医保,现在大市场还在经营,大市场还有100多间门面房,现任领导经营不善,现在申请破产。 请问:1,我们怎样要求公司对我们的工资进行补
我原来曾经在一家国有企业里上过一个月的班,以后就到其他地方上班了,但是档案还在原来的企业里,在其他地方上班是临时的。现在,原来的那个企业破产了,我还算是原来企业的职工吗,还能享受破产的待遇吗?非常感谢!
破产企业,优惠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说是每月可领取一千左右的养老金,二十多年的工令,可现在只拿几百元。请问专家我们就该拿这些吗?
我受煤炭企业学校的教师,三证齐全。一直在学校工作。2003年企业破产时46岁,企业把我们的教师身份造成了井下工人,进行了退养。现在影响了我们移交地方管理,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像这种情况的我们单位就有50多人。我们应该如何维权?敬请名师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