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的宅基地,乙方为甲方子女并且大队未批过宅基地。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翻盖老宅,并签署了两份有签字有手印的协议: 一份是甲方承诺由乙方一起承担翻盖费用,就分给乙方一半的产权。但并没有去公证以及过户。 一份是甲方承诺将来房屋拆迁所得补偿双方均分。但如今甲方反悔。 我想咨询,这两份协议是否有效,甲方是否有资格推翻两份协议。
这是这份转让协议的内容 房屋产权和宅基地转让产权协议 甲方:房主之女 乙方:买主甲,买主乙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老街的门面及住房产权及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房屋面积 .............. 二,转让价格 ..........(合计八万三仟) 三。其它事项 1.甲
我与合伙人共同出资(各出50%)购买的房产。因为考虑过户费用很大,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经过双方协商,草签协议大致内容如下:1.双方各自出资50%,购买某处房产,产权证号:xxxxxxx号。2.房屋产权归属: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其产权各占50%。3.租金分配收益,双方各得50%。4.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由乙方负责保管。5.未尽事宜
买进一套直落式的房屋,产权是70年的,房产证、契证都己过户头,就土地证没过户,因为过户头土地证的费用跟买这套房子的价格差不多,所以没过户,然后双方就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协议的内容是:这套房子占用土地的面积,包括地上的建筑物和地下的都属于买方。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我叫(爷爷的名字),1997年单位集资建楼,我因为有住所,无需购买,所以经其他子女同意,便有其长子顶替我名义购买,后来有我长子转卖其女,该房有孙女***一人出全资购得,与我及其他子女均没有任何关系,其房屋所有权有孙女***一人所有,其房屋买卖权有孙女***一人全权负责,特此声明声明人:爷爷证明人:问证明人是否得
我姊妹三人,二姐于十年前病逝,留下一男孩,由于二姐夫不履行赡养义务,已经与我家断绝往来。我父亲有一处宅基地,今年三月份,我大姐出资百分之七十,我出资百分之二十,我父母出资百分之十,新盖了楼房。为了避免二姐夫争夺家产,在盖房之前,我父亲把土地证过户到了我大姐的名下。现在,父亲怕日后我姊妹二人出现房产纠
情况是:87年前的楼房,产权是公婆的(户口是独立的),(包括农村土地的承包证)都是两老人的,公婆在外地还有两个儿子;宅基地333平方的产证是我父母的。 82年我父母结婚就跟公婆分户,房地分离可能这原因。现在的问题是拆迁只认宅基地,不认房屋的产权人,甚至都不要公婆签字。问过当地的一把手,确认两个本本都是有效的
我的父亲在1989年与同村邻居签订了房屋及宅基地买卖协议书,当时没有过户,现在对方不想办理过户手续,我能否依据此协议书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呢?因为我的父亲已经过世,现在宅基地一直由我们两个儿子居住,并且已经翻盖了新房
本人是城镇委民,现想把城里的房子卖了买到农村去,农村房子现在只有土地使用权,听说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只能写合同,双主同意再村委会签字做证明是否有效.
我2002年3月在北京农村买了一个小院,住了10年一直没事,2011年11月听说要拆迁,原房主想要回。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他有楼房还有一个小院,还能把我买的这个小院要回吗 他是非农户。我是农村户口在老家也没有宅基地,这样对我有利吗、
房屋产权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协议一方当事人已过世,其子女与配偶是否有义务履行此协议?当事人在世时违反此协议,现在诉讼是否可以?(口头协议的诉讼时限是几年?) 人证算不算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