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知青回沪子女,1998年户口迁入在祖母承租的公房内.当时的公房内户口有祖母.叔叔和我三人.虽然,户口只有三人,但户口一直在黑龙江的父亲也一直居住这里.2005年祖母去世,公房承租人更改为叔叔.2006年叔叔与已有二个孩子户口在外地的婶婶结婚,婚后他们俩没有孩子.2008年叔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承租的公房转成了他的个人产权.我查阅了"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上面不是我的签名.今年元月叔叔病故,面对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是否有权要求取消签订的公房出售合同呢
这份协议是两位六旬老人在乙方误导利诱下所签,当时只有三个人在场 ,也未经发包方同意,请问该协议能确认
租地协议 甲方:王 乙方:张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因甲方无力经营村北小果园(地址以原合同为准),甲方愿意将果园内7亩地树木转与乙方。期限以原村委会合同为准。 2、签定日期前发生债务由甲方负责。签定日期后发生债务由乙方负责。租地亩数13.7亩。 3、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23000元。甲方不再向乙方提出
鞍钢公房买卖,可不可以更名成公房,还是要买断成个人产权再更名。如下问题我该怎么办?
2000年我买了一个公房,可卖主非要我给她买断费,更成她的房子,然后再更成我的名字,而且要我额外给她一万元钱,否则不给更名。我说按公房更名,她说鞍钢内部规定,公房更名必须买断。不知是否有此规定。现在她没经我的同意,自行将此房买断,更成她自己的名下,我发现后问她,她说叫你买断你不买断,我不卖了。她这样做合
鞍钢公房买卖,可不可以更名成公房,还是要买断成个人产权再更名。如下问题我该怎么办?
2000年我买了一个公房,可卖主非要我给她买断费,更成她的房子,然后再更成我的名字,而且要我额外给她一万元钱,否则不给更名。我说按公房更名,她说鞍钢内部规定,公房更名必须买断。不知是否有此规定。现在她没经我的同意,自行将此房买断,更成她自己的名下,我发现后问她,她说叫你买断你不买断,我不卖了。她这样做合
居委会 未经居民同意 在外面贴出选举花名册 暴露居民的个人信息
居委会未经我们这里所有居民的同意 把他们做的我们这里所有居民的选举花名册贴到外面所有人都可以看到 上面有我们的姓名 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 因为未经我们同意 把我们的身份证号码透露在外面 这样我觉得非常不安全 并且我想咨询他们犯了什么法 可不可以告他们
居委会 未经居民同意 在外面贴出选举花名册 暴露居民的个人信息
居委会未经我们这里所有居民的同意 把他们做的我们这里所有居民的选举花名册贴到外面所有人都可以看到 上面有我们的姓名 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 因为未经我们同意 把我们的身份证号码透露在外面 这样我觉得非常不安全 并且我想咨询他们犯了什么法 可不可以告他们
我一个同事的老婆怀疑我跟他老公有染(因为她老公正在跟她闹离婚),她从她老公那里知道我的号码,一直发短信来辱骂我,还打电话到我家里,这已经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请问我该怎么办 此人还将我的个人资料,身份证照片发与别人,请问她这样做是否违法
农村宅基地在未经本人同意下 丈夫与前妻的子女签下的协议,要求收回产权
丈夫在没有经过妻子同意下,与前妻的孩子签下宅基地合伙重建协议,甲方出地基,乙方出资。(因为是再婚,房屋产权是在我的村里申请的,我是户主。膝下三个孩子。他们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下的协议,协议乙方不愿履行之前签订的协议,并且要求甲方不得过问房屋买卖和出租。)丈夫去世后,合伙人并没有履行之前所签下的给予甲方
请问律师: 我在2007年7月加入现在的公司,从事市场策划工作,2008年1月正式签署劳动合同,为期三年, 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保险,2007年7月至2007年底公司未给本人缴纳保险。2011年1月底续签合同。但合同 只签署姓名住址,并未给予我本人一份有效合同。合同中未填写工资待遇福利,(个人理解这是公司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