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人,有一客户在我单位购买货物,付我方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金额5万元。出票日2011.7.4日到期日2012.1.4日。承兑到期后我单位背书到出票银行,却被通知止付。我的客户和其中的一个经手人有经济纠纷。切有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作为持票人我如何维权。? 谢谢
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通知已在外地法院挂失,此票经多家转手不知问题出在哪一家,我公司和付款方业务真实可靠,请问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办理,怎样才能要回我们的货款?多谢指教!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导致不连续,到期是否不能因此予以解付?
我公司于2011年9月末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行是农行吉首市支行,金额35万元,到期日为10月15日。因前7家被背书人没有填写名称,只盖印鉴章,财务人员在填写名称时错位,导致背书不连续。10月初,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时,被办事人员告知填写错误,要所有相关单位出具证明,证实此票的连续性。 经过与所有相关单位联系,于1
我是银行的职员,客户缴纳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40%的银行保证金后开出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现下周到期,剔除保证金以外,客户可能因为法院官司会发生扣划,那么作为银行应如何处理: 1.能否马上要求客户追加差额部分继续作保证金?以便到期有足额保证金还款? 2.法院前来扣划是否优先于银行? 3.是否还有其他办法?
2011年12月31日,我的一位熟人王富德找我让我帮忙给他的一个朋友将手中的一张10万元承兑汇票兑现,说他的朋友急需要用钱还贷款和给民工发工资。经他撮合,他的朋友用一张10万元2012年1月4日到期的承兑汇票换走我手中9.8万元现金。我取得承兑汇票后当日交银行托收。2012年1月4日承兑汇票到期遭到银行拒付,理由为所持承兑汇
2011年12月31日,我的一位熟人王某找我让我帮忙给他的一个朋友将手中的一张10万元承兑汇票兑现,说他的朋友急需要用钱还贷款和给民工发工资。经他撮合,他的朋友用一张10万元2012年1月4日到期的承兑汇票换走我手中9.8万元现金。我取得承兑汇票后当日交银行托收。2012年1月4日承兑汇票到期遭到银行拒付,理由为所持承兑汇票
原本是空的,如果是第二背书人的银行帮忙填写错的,在第一被背人是写成背书人的开户银行,现在承兑银行拒付了,有什么补收措施吗?
我单位在2011年12月24日被抢一包,其中有银行承兑汇票,已到签发行办理挂失止付,承兑汇票只有正面复印件,缺少背书栏复印件,中间有两家背书,都给我单位出具证明,详细说明了该票据信息,但到法院办理公示催告时被告知一定要有背书栏复印件,否则不立案,请问是否有依据,如确实找不到背书栏复印件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