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市民,2009年8月我骑自行车出游,路过安徽太湖县时出了交通事故,与一无牌无证摩托车相撞,因此我右手腕与右髋骨处均严重骨折,也均置入了钢板接骨,当时警方判定为对方全职,可因对方家境贫困,所有医疗费用均由我方自行支付。此事距今已有二年,如今我虽生活能自理,但因髋骨的手术,脚略微有些长短,行走不便,
我老公被出租车撞伤,造成左腿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进行了手术,我们想申请伤残鉴定,想咨询一下是现在出院后就可以申请,还是等到二次手术拆完钢板才能申请?象这种病情能最多构成几级伤残?
给亲属做工受伤,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但老板没有相关营业执照,和工作合同,应该怎样申请做伤残鉴定?
1.两人有说私了,但受伤人不知道赔偿标准,不知道人家应该赔多少?且还没谈这个问题。 2.受伤人大腿骨断裂,有做手术,要做伤残鉴定才知道赔偿标准多少?劳动部门不受理,个人做的话应该到什么机构申请? 3.如果私了不成起诉是否有时效限制?且赔偿标准到哪里认定?请帮忙详细回答!谢谢!
我和我爸都是在工地上干活,都是帮私人老板,没有劳动合同也没买保险,我爸在干活时把右腿髋臼摔骨折了,现在做了手术,加上二块钛板,医生说可以出院了,但回家还得在床上躺三,四个月后可以慢慢的活动活动,医药费现在花了六万来块钱,都是由老板出着,不知道我爸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工伤鉴定,还有就是能不能自己去做个伤
我是1992年在工作时,掉进滚烫的沥青锅中,造成右下肢严重烫伤,当时定为深2度烫伤,经过3个月治疗出院,但是现在留下严重疤痕,每当夏季疼痒难忍,影响了工作和睡眠,因当时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没有做伤残鉴定,我现在怎没去做伤残鉴定,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被别人殴打致使面部受伤留有疤痕,指甲断裂露出甲床,耳部照成关节挫伤,因有轻微脑震荡特征,卧床休息两天,请问现在是否还可以申请轻微伤鉴定
去年8.29车祸左脚踝骨折,左脚打上石膏,当时没有选择住院,不过开始的时候每个半个月左右去医院检查一次,后来医生说这个脚伤短期都是好不了的,让我平时注意点吃吃药就可以了的,所以到11月27号再一次检查后,就没去医院检查了,到现在脚还没有好,经常感觉疼痛,案子还没有结的,我现在想做伤残鉴定,还可以做吗?
律师您好! 我老爸今年65周岁,老妈60周岁都在浙江富阳农村。今年我们想帮助建房——拆屋造屋,结果村里让我们拿出我们没享受过国家分房优惠的证明(我们都是非农业户口)。否则不批。 富阳农村对拆屋造屋申请的年龄限制是几岁?我妈不可以申请嘛?如果申请改建(不动原地基的基础上变化呢)? 如果我以赡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