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注册地之外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宗土地,土地证使用人为我公司,因当地要求必须在当地注册公司才可以开发,我公司在当地又注册一子公司,但土地证已办成总公司的名字,现申报各种开发手续,如以土地证登记的名称申报,当地不同意,如以当地注册的名称申报,土地证与公司名称不符,请问:如何接决
总公司在漳州市,分公司在漳州市漳浦县(只有一个分公司,只开发一个项目,项目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发资质用的是总公司的名称原来暂定三级,后来由于延期了2次,不能再延期了,就想把它更改为房地产四级开发资质。但行政中心经办人员告诉我说,你公司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用的都是分公司的名称,总公司又没有
那是我们的老房子,因为我在城里买房,又有单位,所以转成居民户口。但我们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能建房吗?
我的住房是2002年经开发区统一拆迁安置。并于2003年底完成修建,完成后由开发区统一办理了房产证和划拨土地使用证。现在开发区由把我们住宅楼前的土地卖给了开发商,并且土地是从我们住宅楼的墙脚为界卖的。现在开发商要围这一片土地,不给我们留通道,说土地是他们买了地。我们找开发区等部门解决该问题,都相互推诿,一会
我家住在一个镇,镇里有土地管理所.我家房子是91年建的,只有建方用地许可证,和土地管理所开的一些票据,建方用地许可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的,现在我想办理土地使用证,并且办为我的名字,恳请各位律师给予知道一下,我需要那些手续或者该怎么做?谢谢
1、分公司负责人已经离职2、分公司负责人没有与总公司签署任何劳动协议3、离职当天以用分公司公章证明离职关系4、离职时间已有半年但总公司目前也在用这负责人的名义经行经营活动。请问有什么办法更名,或终止总公司的冒用名义的行为?
我是一家公司负责人,现在朋友想借我公司资质在外地注册分公司,但所有的经营活动都与我无关,也不参与,只是名义上借用,我怎样回避相关风险?谢谢!
我公司在注册地外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宗土地,已办土地证,因当地要求必须在当地注册公司才可以开发,我公司在当地又注册一子公司,现申报开发手续,但土地证名称与子公司名称不符,怎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