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人:原告,农民 被告人:被告,王家 农民 请求事项: 让被告人归还资金6000元 事实和理由: 尊敬的法官: 我家房屋已四十多年,房顶已严重损坏,多处塌顶,遇雨就漏。近四年来一直准备翻盖,但是资金不足,未实行。终于等到2011年攒够了钱。准备翻盖房屋。 我翻盖房屋需要运料,必须经过邻居被告(现已搬到新住宅)老宅基西边一段路。此段路是王家10年前擅自将原来2.3左右米宽的老路改到自家宅基地西边的,并且私自把老路堵上种上树,新路有的地方变窄为1.9米左右,然后栽上树,垒上墙、厕所、猪圈。自从他擅自改道后一直保持着这个现状,周围邻居也就默认了。 由于我要翻盖房屋,需要运料,经测量觉得太窄。于是慎重考虑,多方测量,在王家路段有三棵树、一段墙阻碍运料。于2011年春节前后2次找被告协商,说路上的墙、树碍事,想给他点赔偿。他当时表示同意。 在我运料前夕,找本村村民到他家给说墙、树想给他赔偿。这证明王家已知道树碍事的情况。 5月6日我打算运料,去他家给他说,他家没人,没说成。后来进车料来了,行进的过程中车被树卡住,在没办法的情况下,砍掉了3棵杨树(直径8左右的2棵,直径15厘米左右的1棵)。 5月7日上午10时左右,我派大儿子给他说,在半路上碰见原告之妻,给她说“进料时车卡住了,没办法的情况下砍了3棵小树”。她说必须给被告说。结果等被告傍晚下了班,到现场破口大骂。赔礼也不行,劝他也劝不住。 5月8日,两人同时来闹,破口大骂,并垒上石头堵路。 5月9日下午5点左右,上自家屋顶骂了两次,一次大约一小时。 5月9日晚,8点30分左右,我和找来说事人××× ×××及大儿子,带了1000元现金,一箱子酒,到他家赔礼道歉。但是他不给说事人面子,以说的晚为借口,把我们轰出了其家,并要求把被砍掉的树给他栽上。 5月10日,被迫停工,我和大儿子把自家的树给他栽上三棵。但是他还是不愿意。 5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袁秀坤私闯我家建筑队正在施工工地,推到了高1.5米,长10多米的砖墙。这样延误我的工期、造废渣废料,直接经济损失500多元。我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又找了两个说事人×××、×××两人去他家说事,王家说必须交上6000元才行。我在其这样的逼迫下,交出了6000元。王家拿去钱后有所收俭,但是后来又两次去堵路:一次是5月20日上午9点,一次是5月26日下午3点去堵。又延误我工期,直接经济损失500多元。 6月2日晚,被告妻子又去堵路,我父亲碰到后,劝说她,她把我父亲砸伤,现在正在住院,公安机关正在进行办理。 尊敬的法官,从以上整个过程来看,被告夫妇以树为由,对我样的老年人及我的家人精神进行了严重的伤害,并勒索6000元现金。这都引起了周围邻居的公愤,谁家的一棵小杨树值2000元啊,这有失公平啊。为彰显公平,我恳请法官调查明断。
这是一个真实的个案:叶某的丈夫何某于2002年初病故,1997年何某为罗某包工包料承建住宅全部工程,至2000年工程款陆续收清,其中的石材由何某向傅某订购。2002年底傅某经多次催收未果后凭有罗某签名的石材计价单起诉罗某。开庭前,罗某多次要求叶某为丈夫承担该石材款,并在未按法定程序追加第三人的情况下就与叶某及傅某达
李某于2009年11月在一商业路段将一商品房转让于石某。 此商品房是2001年2月由赵某与一单位签订于2012年2月到期的,此后赵某将此房转于张某。 2009年9月张某将此房以8万元转与李某(原合同标明房费是1万4千元),现李某于2009年11月将此房以7万6千元转让于石某,将此房2001年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一并交予石某,合同
本人为他人去交移动手机话费,由于大意,把应交给15604671843的手机话费误交至15004671843的手机上。发现后,已给受益方打了电话和发了短信,受益方也接了电话。但事情已过一周,受益方没有按请求向15604671843手机交相应的话费,也未回音,并不再接我电话。受益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我下一步该怎么?请帮助!谢谢。
法律咨询网各位律师: 我是一个门面的出租人。2006年5月份从他人手中转租出租人的门面。按照当时转租人与出租人约定的合同,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12000元,即从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且转租人与出租人在约定租赁期限中附加一条:“租赁期间,如因国家政策性变动,按照国家政策执行,随行就市”。我方、转租方
公司为一民营单位。对从去年开始的财务报销单据进行审核(我公司是提交纸质报销单,贴好发票,实物交付给会计审核。个人在网上提交报表项目归属、费用类别及说明,且抵用发票说明需与发票实际类别相符合,不得以加班或发票抵用字眼出现。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终责人在网上提交审批。所有电子审批通过后,发票寄出至总部财务审
2009年6月,我以500元每月的租金跟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东的二室一厅房,然后把主卧以350元每月租给王某,并称跟房东定的是700元每月。现在王某已经起诉,我已经收到传票,请问我该怎么办?急求各位专家帮帮忙!
我与老婆相差18岁结婚已2年半,有一女儿不足1岁半,现老婆起诉与我离婚,以下是事件经过,寻求帮助。 婚前给了10万彩礼钱(老婆之前结过婚,登记时是未婚),婚姻期间老婆以她姐姐和姐夫开网吧为由借款40万,2分利,有借据,期间个人残疾抚恤金25万8,也让老婆转到她和丈母娘名下,还有14万元一比,多比万元以下转账,汇款
朋友这次被贪污罪的名义拘留了,现在法院还没最后判决。 起诉书上写明,04-09年期间,将员工加班单弄虚作假所得,共贪污金额为50万,其中08年的时候,因为有的人发现了自己的加班单不是自己的签名,所以找我朋友,要私了这事。当时是给了他16万。这点起诉书上也写的很清楚。 现根据检察院又要求退赔50万,我朋友也退赔了。
我被一个盗用我弟弟QQ号的人骗了汇款5000元,派出所认为金额太小刑警不会查的,我有姓名和银行卡帐号能去法院以不当得利起诉吗? 关键是我报警了,警察很客气的告诉我金额太小可能不会有人管,我准备起诉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