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前生一女孩早产死亡,现在再婚,他有一儿子归他,现在我们可以再要一个孩子吗,我们都是北京户口
再婚夫妻,双方之前都有小孩,其中男方曾育有两个女儿,女方曾育有一个儿子,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都判归前妻及前夫所有,请问这样的情况还能再生育吗?
我想问下,我弟和我弟妹是87年的,刚结婚并已生育一个女儿,结婚前,女方已生育过一个女孩,已由男方抚养,现在我们当地计划生育说我弟是第二胎,要求罚款三万块,但我弟毕竟是第一胎,而且女方和她前夫生的宝宝也已经由男方抚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吗?
我想问下,我弟和我弟妹是87年的,刚结婚并已生育一个女儿,结婚前,女方已生育过一个女孩,已由男方抚养,现在我们当地计划生育说我弟是第二胎,要求罚款三万块,但我弟毕竟是第一胎,而且女方和她前夫生的宝宝也已经由男方抚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吗?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请问如果新组合家庭没有孩子,但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而且有一方的子女已经与生父做了断绝赡养义务的公正,这样的情况可以再生育么?谢谢
我和老公属再婚,我今年36岁,老公45岁,之前双方各生有一子,现都已十五岁了,我家有兄弟姐妹四个,都已成家;老公家有三个,两男一女,但老公的哥哥因身体原因终身不能结婚生育,所以请问老师我们的情况要一个小孩会违反计生规定吗?
再婚男女婚前各有一子女,男的子女归对方,女的带着孩子,请问他们婚后可否再生育子女? 北京再婚的生育政策是什么啊,可否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