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我身上没有伤,我没证据,他打我的几次,公婆、小姑子是看到了的,还有一次就我们两个人在家,我们发生口角后,他把我拖到阳台,欲把我推下楼,我大喊救命,他才把我放下来,住6楼的,还有一次他拿啤酒瓶砸我,被他爸给拦住了,好可怕。平时都是用拳头对着我的头部脸部捶打,连我儿子也怕他,我更是怕和他一起生活,我明天就要应诉了,本来是想请律师,可是我们这里的律师说,我们没什么财产、是很简单的离婚官司,自己应诉也行,请您帮帮我,给我一些建议好吗?谢谢您!
家庭暴力导致夫妻一方人身损害能否要求对方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提起诉讼
家庭暴力导致夫妻一方人身损害能否要求对方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提起诉讼.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或是司法解释吗?倘若离婚时向法官提起相关证据是否得到相应赔偿,还是需要另行立案起诉
我想问下,我坐好月子就回娘家,和老公分居。他说了“要住就住,不住就走”,他都赶别人走了,无论是谁也住不下去的。我就回到娘家,已经4个月了,他一个电话也没有,不闻不问,请问: 1.他的那句“要住就住,不住就走”,可以算证据吗? 2.他的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可以算遗弃的证据吗?这样的做法算遗弃吗?如果算的话
丈夫跑的不在妻子能否要求精神赔偿{有医院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已经将家庭暴力界定为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其他手段就是丈夫跑的不在 伤害后果就是妻子精神有问题
我于2009年10月7日被人暴力抢劫受伤(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在今天的行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我提出了被告赔偿我住院的医疗费24500元,但对方律师说被告只承担我在单位没有报销的部分,合理吗?还有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怎么算?另外由于我在被抢劫受伤,腹部留有20厘米的伤疤,直接影响夫妻感情,致使我于2010年2月8
婚介所泄露当事人隐私给厉害关系人,以什么理由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种情形法院会受理吗??
我的朋友在得知丈夫外遇,一气之下跑到婚介登记,并签了合同,缴纳了服务费。其丈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提供了当事人在婚介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庭审中其丈夫解释了登记表是从婚介所复印而来,是因为他母亲和婚介负责人是老同事关系,婚介所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以侵犯个人隐私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呢?这样的情形
我和前夫法院判决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前夫多次暴力对我人身伤残,最后一次我有所防备,报案派出所有笔录,医院有病历记录(至我左耳膜破裂,鼻骨骨折),我想请问您如果提出家庭暴力损害赔偿,还需要准备那些证据,这个期限是多长时间(最后一次发生暴力的时间是2009年11月2日)
孩子被几个成年人(其中一个是政府干部,一个是电力局职工)殴打致伤。如果公安机关处对方以拘留,受害人还能够要求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吗?
13岁的女生发生车祸,左小腿骨折,无手术,未伤残,伤情稳定,已出院,康复情况良好,现起诉至法院,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调解时,明确表态: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可能考虑补偿一部分精神损害费,请问这合理合法吗?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