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今年都是26岁,结婚2年,有一个19个月的女儿,最近闹矛盾,因为我妈有点精神病,我岳母也没有能力,所以带孩子的责任还是我们夫妻的,可是我妻子最近、跟我闹离婚,我很爱我妻子,一直也没有同意,现在的问题是孩子她也不管,她说要她带孩子的前提是要离婚,我是怎么跟她沟通都没有用,我也利用了家里所有亲戚的关系去劝说她都不行,我很不想离婚。我本人为人正直,没不良嗜好,也不会懒惰! 昨天发现她跟一个男的经常通电话,而那男的正好是跟她亲阿姨有不正当关系,当我查她手机时她把电话删了,还狡辩说是打给家人的,后来我去营业厅查了记录,他们在一个礼拜之内打了十几个电话以上,我气冲冲的问了她两次还是否认,我就打了她三巴掌,他是承认打了,但没有承认错误,就因为我打她的借口,现在她什么都无所谓的态度。 由于我妈有点神经问题,所以她在我妈面前是有受过委屈,但这不足以成为离婚的借口,而最近半个月她经常坚决离婚,而家里的孩子又没人照顾,弄的我精神压力非常大,甚至有自杀的念头。 现在我想跟她离婚,就是财产怎么分配,恋爱时我帮她还了3000元的债务,帮她看妇科病,不孕症,这期间花了我很多精力与金钱,一直到怀孕了才结婚的,在一起4年间几乎都是花我的钱。 请问律师,我们的财产怎么分配,我的精神压力太大,是否能要她补偿精神费用,孩子的赡养费她应该出多少?谢谢!
我和他07年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现在才2岁多。上个周发现了他在外面有女人,这几天我已取得了确切的证据。他也承认了,并说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这种事,但是我不再相信他了,我想和他离婚,但是他抵死不。因为他是警察,去年考上的公务员,但是试用期1年今年4月份才到,就是现在还没真正转正。我想他家人害怕对他工作有影
我想问下,我坐好月子就回娘家,和老公分居。他说了“要住就住,不住就走”,他都赶别人走了,无论是谁也住不下去的。我就回到娘家,已经4个月了,他一个电话也没有,不闻不问,请问: 1.他的那句“要住就住,不住就走”,可以算证据吗? 2.他的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可以算遗弃的证据吗?这样的做法算遗弃吗?如果算的话
因他不争气 我现对他已没有感情 我为其生一子,有地区政策问题,为其家多分一些钱财,去年9月份我带着孩子回娘家 他爸同意过的!现在我和孩子都在我娘家这边 他没有一分财产,其分来的房子也是在他爸名下的 这样我能要求赔偿多少呢?两间地基七八十万左右 第三间地基是他爸三兄弟平分,由于我为其生的儿子,所以这地基我们
我和刘在2月12号经人介绍认识,4月19号登记结婚,婚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合发生争吵,关系破裂,女方提出离婚,期间夫妻生活,女方三月内服用四次事后紧急避孕药,生理紊乱,现在已怀孕,因用药过度这个孩子不能要,需做人工流产,请问,流产后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经济赔偿吗?另外,婚前男方支付女方五万元押金(因
新婚姻法中夫妻在没有离婚一方出现第三者无过错方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我老公婚外情4年,这期间有第三者给我发的信息,和老公自己承认的信息,但没有录音,这样的证据能证明吗
新婚姻法中夫妻在没有离婚一方出现第三者无过错方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我老公婚外情4年,这期间有第三者给我发的信息,和老公自己承认的信息,但没有录音,这样的证据能证明吗
我与李丽与农历12月初八结婚,就在家住了3天,以回家走亲戚为由去了他爸妈那,跟他妈去县里又已给我买东西为由玩失踪至今已10几天时间,中间就回了一个电话说在朋友家玩两天就回去,直到现在也没有她的消息,她的家人也联系不到她,昨天打开她手机发现他与一男人有暧昧信息,我为此深受打击,我们还没领结婚证,订婚时候有1
女方怀孕6个月的时候,男方与女方及女方父母争吵,曾多次打电话辱骂女方及女方家人,还曾恐多次吓女方要杀其全家。强烈要求女方终止妊娠并离婚。这种情况,终止妊娠后,女方如果同意离婚,(夫妻共同财产)除外可以向男方所要相应的赔偿(精神赔偿,身体伤害调养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