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店铺,是于2009年2月付给上一个租房者33000元空房转让费才得到的,当时房东也知道转让费的事情,我们并且和房东重新签订了2009年3月1号到2010年2月29号的租房合同,房租是年租38000元,合同是一年一签。2010年3月1号到2011年2月29号签订的房租是年租40000元,2011年3月1号到2012年2月28号签订的房租也是年租40000元,现在又该付房租费了,房东突然把房租涨到了55000元,但是在那个店铺旁边那有很多和这个店铺大小一样的房租也就40000元左右,请问,房东这样做能付根据法律来要求和别人房价平等?
乙方租凭期已满,乙方要求续签,甲方提出上涨房租百分之十,乙方不同意,要求甲方赔偿装修费和转让费(合同没有此项约定)拒绝搬出,请问甲方怎么办? 乙方不同意涨房租的理由是:隔壁房价没涨你也不能涨,法律有这起条规定吗?如果我起诉走法律程序,觉得时间太久,请问:高手们还有什么高招(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谢谢!
我的房租是4600/年 , 房东今年一下给我涨到了6500,这是不是有点太不合理了,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做,违反什么房租法律法规吗?
我想接手一间门面房卖服装,是在大学校园内的,但不知道关于门面房转让的手续都有什么,在办理的时候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现在转让人不是原房东,怎么签转让协议?都跟谁签协议?要不要跟原房东签协议?
我家现在的农村房屋要被占用拆迁,可我的房子是三层,其中二楼约80平米是面对马路的门面,有营业执照,我主张对这80个平米的房屋比我其它的赔偿标准高合理吗?另,我有营业执照这一点能得到额外的补偿吗?
专家您好:我于2009年4月份从别人手里转让来一间门面房,合同到期时间是2012年6月份。房租是每年6月份交付。转让时房租是9000元/年,去年6月份参照当时门面房租金市场行情,约定并交了今年的房租14800元/年的房租,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想转让给别人。但我去找房东说这事的时候,房东说由于现在房租都涨了,如果我要转给别人
因为自己没有经验,生意不是很好,再加上其他私人原因,就把门面转让了。转让之前告诉了房东了的,新租客是我找来的,直接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现在的问题是,我还有5个月房租,共计7250元和3000元保证金在房东那里,和他说了N多好话,他不愿退!说什么合同上没有写提前终止合同要退钱给我,市场里面也没这个规矩!我现在准
我们应是5月1号房租到期,而房东到5月18才告诉我们房租要涨价,至使我的生意做不下了,想问一下房东是否应提前告诉我使我有所准备呢? 如果他叫我搬走,可是里面的设备对方是否应该赔点损失
本人有一套60平米门面房租与严某有4-5年了,近几年实在是为要房租太烦心。合同上面写的都是1年一付房钱,后半年一付严某,这两年严某得寸进尺,2-3个月才付一次房钱。现在本人不想在租给他了,严某说搬走的话要我付给他6万元的门面装潢费,不然他不搬走。他这不是耍无赖嘛!请律师帮我看看应该怎么办,如何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