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家里情况:老父亲(现年93岁),只能卧床,思维清晰,不能行走,起床都需要人扶。老母亲(于2000年去世)子女:老大、老二、老三(于2006年去世)、老四。缘由:老大于2012年1月6日出车祸死亡,老大属于残疾人,未婚无子女。老大于2009年与老二、老四在村调解委员会签署关于老大的监护权事宜(老三的女儿在场参与),当时签订由老二为监护人。但协议上没有老父亲的签字和盖手印(因老人不识字,老父亲知道老大由老二在负责照顾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目前因为老大出车祸死亡,我想申请做老父亲不能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请问该去什么部门申请及流程?
缘由:由于多种原因,老爷子将单位购房权无偿让予亲戚(房款由亲戚全额出资,但房权是老爷子名下,5年内不能过户),其女儿现称当时未告知她,不予承认,要求亲戚退还房屋,并以当时购房时房价结算(现房价是购房时1倍以上)。家里除女儿外,老伴及儿子同意将购房权无偿让予亲戚。 老爷子于2001年患偏瘫,丧失语言能力
之前写过一个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交给法院了,现在又让写一个鉴定申请书,很迷惑啊!请教一下律师应该怎么写呀?谢谢!
现在鉴定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证明去年也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吗?这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我父亲于2010年患偏瘫,丧失语言能力,右侧肢体行动障碍,但思维清楚,可自己吃饭,扶东西自己上厕所解小手。残疾等级为四级,我是独生女儿,为了处理各项事务方便,是否可以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在父母都同意的情况下。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爷爷有3个儿子,1个女儿,大儿子也就是我父亲,已经去世。二儿子在世,小儿子患精神病,依靠政府的每月最低保障金生活,已经10几年,每月的钱由我代领,二儿子与女儿很少过问小儿子的生活。我想请教您,若是小儿子去世,那么,他留下来的遗产该如何分配?大儿子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二儿子有两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