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家房屋相连的一个邻居甲,将他的房子转让给本村村民乙,双方签定了转让协议,也在村委备了案,且将在村委办理的房产证给了村民乙,房产证为原房主邻居甲的名字。村民乙因嫌房屋太小,不想改建,故将该房转让给我家,村民乙只将房产证和与原房主签定的协议给了我爸,并未与我爸签定任何协议。现我家已将旧房拆除新建。 为了避免日后纠纷,我想问:我家是否要与村民乙(或邻居甲)补签一份土地转让协议,这协议该怎么签,需要哪些人在协议上签字,还需要到村委或乡镇府办理什么登记手续? 谢谢!
2003年签订流转合同,流转方式为转让,受让方已经取得经营权证,2007年该土地被征用,土地征用补偿款,人员安置费,青苗费,地上物补偿分别归谁?有没有办过的同类案例?
我是天津武清的,有朋友在村里承包的养殖土地想转租给我,我能在这块地上建厂房办厂吗?国家对这类土地有哪些规定?如果遇到拆迁是否能够得到赔偿?按照法规是怎样赔偿的?我和我朋友之间应该办理怎样手续?
最近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特来请教。 事情是2000年我母亲因还不清债务,法院把我父亲两间房子其中的一间拿去拍卖了,拍卖后被我姑姑拍得了。最近村里要申请宅基地,十多年来,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最近才发现的,我劝她早点过户,继后,我带她去了房管所,房管所的人说这个房子是我父亲的,给我看了判
最近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特来请教。事情是2000年我母亲因还不清债务,法院把我父亲两间房子,其中的一间拿去拍卖了,拍卖后被我姑姑拍得了。最近村里要申请宅基地,十多年来,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最近才发现的,我劝她早点过户,继后,我带她去了房管所,房管所的人说这个房子是我父亲的,给我看了判
政府为城市建设的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给予一定的留地,并同意在留地上按规划要求建房,这种留地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是转让还是划拨?村民可以将该留地转让吗?在留地上的建房可以领取土地证和房产证吗?
我家隔壁有一小块闲置的土地(大概3、40平米,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我想从对方手里买下这一块土地,用于自己种点菜和果树;目前双方都同意了。我想问一下,像农村这种集体土地转让,合同上面的期限怎么写?合同的标题怎么写?
我爸爸想在农村以转让的形式包一块土地,然后用来建大棚,但是现在包的这些地是半山的形式需要排土,可是这些地以前都是农民用来种玉米的,我们租完排土建大棚,不知道是不是属于破坏土地的行为啊,属于犯法吗? 合同就涉及了我爸爸和卖土地的农户,农民自己有权将土地转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