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事业单位卖了,职工没安置,自己非法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改成股份制了,职工没安置,个人也没分到钱,为了生存来到新单位,因为医师注册无奈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后期政府又安排职工了,我们没安排这合理合法吗。
唐山在职职工因道路交通事故(非因工)死亡由交通事故部门认定对方全责。企业还会给予丧葬费和一次性赔偿吗?法律是否有依据 ?如果有请明确指出,谢谢! 唐山在职职工因道路交通事故(非因工)死亡由交通事故部门认定对方全责.死者企业还会给予丧葬费和一次性赔偿吗?法律是否有依据 ?如果有请明确指出,谢谢!
本人是原安庆市公路运输责任公司职工王诚,我要向社会各界反映两个问题希望各位予以评论。 本公司根据国家政策2008年实行企业改制,而这次改制的结果让人很失望,失望的原因是在改制中出现了一群人花天酒地另一群人只能维持温饱,而一小部分人却饥寒交迫,本公司人员有千人之多,下属分公司有一分公司、二分公司、三分公司
我的一个亲戚xx在一家东莞长安混凝土搅拌站开搅拌车,在2012年2月3日10点左右我接到通知说我的亲戚xx今天上午在公司宿舍发现死亡,说已经报案了而且死体已经送到殡仪馆了。我是在4号中午赶到现场,又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说现场无打斗的痕迹,身上无伤痕,派出所给的结论是暴病死亡。像这种情况要不要请法医鉴定?能赔偿多少钱
我父亲于2011年9月30日在外地出差期间发生自发性脑出血,后经当地治疗无效,由当地医院送回家乡死亡,我想问,我能否向父亲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能,应参照什么标准,另从我父亲在外地住院开始直到10月27日病故我和妈妈一直在照顾,我们是否可以要求父亲单位给予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