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家庭冷暴力受害者,丈夫从来都不关心我,甚至都不想看到我,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做,我们就像个陌生人一样,他什么事也不和我说 ,吵架的时候经常在言语上打击我, 曾经一度因为受不了而要自杀,在这样下去,我的精神真的崩溃了,我该怎么办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但是有了一个孩子,现在他们已经分手了,孩子归男方。。也没有谈及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基本就是女方不在过问孩子的事,跟孩子断了。他们只是口头协定,没有任何法律协议。请问,女方对孩子还有抚养权吗?男方可以就这方面起诉进行赔偿吗?
各位律师好!咨询相关婚前财产界定的问题,内容越详细越好。夫妻登记结婚时间为2003年3月18日。以下两套房产是婚前财产吗?第一套:交纳房款和签订入住协议时间是2003年3月4日,房产证获得时间2003年7月15日。该房产是一次性交齐的全款,只是房产证是结婚登记后获得的。第二套:单位购房时间为1999年6月7日,房改给个人的房
结婚5个月想离婚 可是媳妇的户口迁到我们村子里了,领证后一直没在一起过过日子。我提出离婚迁户口,并她村子同意接收户口 可媳妇家一直不离 该怎么办,让我赔偿她五万损失费。马上我们村子拆迁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拆迁 她能分得多少财产。
我刚结婚15天,老婆在家走掉,现在回来再她娘家,女方吴新霞,男方么志凯,女方现在不愿和男方一起生活,女方家长强制性她回到男方家里,因为彩礼花费7万多元,他们家里不愿赔钱,所以女方家长强制她回到男方家里。吴新霞她说就是回到男方家里或者出走或者死在男方家里,所以男方不敢接回家里。我们因为年龄不够,没领结婚
我与丈夫年龄相差12岁,我48,他36,我带一儿子今年24岁,我们05年年底结婚,他没有工作,家庭收入一直以我为主,10年年底因家庭纠纷我们一直分居,去年7月我曾起诉离婚未成,因不懂法律,就做了庭审和解处理,现在我想再次起诉,应该怎么做。判离得可能性有多大。
我和老公在一起快7年,结婚4年,小孩三岁多,因为争吵和其他原因导致要离婚,房子是婚后买的,男方出的首付和现在的按揭,我出了一部分钱搞房子装修和买家具,现在要离婚他说房子没我的份,要补偿也只有我出的那部分装修费和买家电费用,孩子还不能跟我,由他抚养,我因为经济条件没他好,他口头承认孩子由他抚养,我有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