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小组一处集体土地(0.38亩),未召开村民大会,村组长即将该地块私下出售给村小组内一社员,经过本人上访至国土等管理部门后,该组长又拿出后来制作的所谓承包合同,合同注明将0.38亩地以每年750租给该社员,租期40年,而且到期后可以继续有权使用,我认为这种行为实际上还是变卖集体土地,请问如果到法院起诉,可否撤销该协议,租地协议上有小组组长的签字盖章和小组成员超过2/3的签名,起诉对象是村小组组长?还是村委会?
村民小组能否从村委会手中要回集体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在没有撤区并乡前政府在我村造有几千亩的一片林场林木9/1分成给村里,但是乡政府所造的 林地只是几个小组的责任山和自流山,但全村有十几个小组,但是在08年林改时几个小组在不知情下村委会将林权流转到村集体名下。林场9/1分成的10/1是拨一片林地给村里的,这片林地林权应该是这几个小组的还是全村集体的。村委会这么做是
农村集体土地20多亩承包出去,合同简单,只有5个村民代表签字,低价出租20年,只盖村民小组公章,没有村委会公章合法吗
我们村上共有四个村长和四个村代表,这几年有三个村长仗着有权不顾村民和代表的意愿,从来不开群众会议和代表会议,就私自把村里的很多土地和山场租赁给了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老板,土地山场租金不知去向,公开给群众看的只是他们与老板签的价格低得可怜的土地管理费和山场管理费合同,但是他们有三个村长签字了,请问:这样
村里一块科研地荒了二十年,前年村民沒有经过村里同意私自耕种了。现在村里要把地收回包给另外村民耕种。请问村里有权收回土地吗?村民占地不给怎么办?
我96年开垦的林业国有土地被村里收缴当做集体土地分给村民合理吗?
2009年中兴村将我开垦的林业国有土地当做村集体土地无偿收缴,经镇政府与国土局调查核实后承认错收并下文给予纠正2010年春退还土地,但至今没依法落实到位。现如今县政府控制林业局不让接收土地。问题的关键是我开垦的是林业的国有土地而不是集体土地,村里有权收缴吗?县政府.镇政府如此不作为是否属渎职行为?
2007年河南省驻马店泌阳县西关大队的几百亩土地被县政府以每亩36000元的价格强行收购,又以每亩400000元的价格转卖。而且没有做任何的失地后的善后工作。请问我们以后该怎么办?
我们这里是几万平米的市场 每户几百平米附带一间房屋 市场管理者说这个市场大多的号都卖给个人了包括我家的号 卖给社会人士 租金由他们定 正常商户规定每年交1万 但现在得交1.5万 经他们从中调解 至少也得交1.2万 否则搬家
我老公以前是农村户口但读书时强制将户籍转成学校的集体户口,毕业后户口转回当地街道挂靠,现在户口还是在当地街道的集体户口,现在农村的土地开始征用,想请问一下他现在还可以享受当地村民一样的国家优惠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