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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老人,随女儿嫁到双河乡,女儿在双河乡梨树村生活,老人在双河乡镇上生活,(包产到户时分得土地)老人生病后被接到梨树与女儿一起生活,女儿家承担医疗费,老人死后由女儿家送葬。 2.女儿将老人在双河遗留的土地租给当地的甘家,甘家许诺每年给一代粮食,之后两年给了粮食。到第三年去收粮食时,甘家说:土地已经被双河村上收走了,现在的土地是他们从村上拿来的。(他们 拿来的土地就是那片当时租给他家的土地)老人的女儿也有个六七十岁(应该是不懂吧,也没有更家里人说清楚),当时好像也没有说什么。 3现在双河要修水电站,那片当时遗留的土地要被征收 4.老人的孙子到甘家询问,叫甘家拿出从村上租土地的凭证,他家说:凭什么拿给你看(甘家在双河有点霸道)。 5.老人是五保户,不知怎么弄的 6.老人的土地所有权证也丢失,可以根据村上的存根补办吗? 希望好心人帮忙解答一下,这土地应该归老人的女儿所有,还是归甘家所有?